橘泡泡 wrote:
所以我應該不能簽對吧...(恕刪)
這樣講就錯了= =..
應該是
"所以我應該找別家再沽價對吧?"

橘泡泡 wrote:
四、工程總價:本工程總計新台幣_200,000 元整,估價單明細表詳如附件。
五、工程付款方式:本工程一律以現金方式交易。
①工程進行簽約時,甲方先行支付乙方30%簽約金,計新台幣_ 60,000 _元整。
②工程開工進料時,甲方需支付乙方40%施工費,計新台幣_ 80,000 元整。
③工程進行至油漆進場時,甲方需支付乙方30%施工費,計新台幣_ 60,000 元整。
請問各位這樣合理嗎?全部付款都在進場時,完全沒有驗收付款這塊內...= ="
...(恕刪)
橘泡泡 wrote:
四、 工程總價:本工程總計新台幣_200,000 元整,估價單明細表詳如附件。
五、 工程付款方式:本工程一律以現金方式交易。
①工程進行簽約時,甲方先行支付乙方30%簽約金,計新台幣_ 60,000 _元整。
②工程開工進料時,甲方需支付乙方40%施工費,計新台幣_ 80,000 元整。
③工程進行至油漆進場時,甲方需支付乙方30%施工費,計新台幣_ 60,000 元整。
請問各位這樣合理嗎?全部付款都在進場時,完全沒有驗收付款這塊內...= ="...(恕刪)
RICE 1502 wrote:
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自備材料,不同工程材料費也不同,
單材料費就可以高達5,6成以上,而且有些工程的材料是訂做的,
需由材料商先裁切,工廠加工製造,再送工地施工,以上頭付款方式並沒不合理處.
例:採光罩,鋼架工廠廠房,骨架都由材料商先裁切,送工廠加工製造,
完成骨架送工地組裝,在工廠加工製造也許10天半個月以上,
送工地裝上卻只是半天一天,
如加工好客戶違約不做,材料費支出達7成以上,如何處理?
這特別訂做產品要修改到給他工地使用,耗損材料工時誰負責?
提個出名沒完工工程,台北北海岸的飛碟屋,如不是如樓主貼的付款方式
沒有人會承包這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