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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部落格裝潢照片上了T台節目,出處消失且內容不實,能怎麼做?

再次證實,

"現在"的記者的品德和專業素養真是"極度庸劣"~

就當作自己看走眼

認清了那位記者朋友原來並不是把版大當朋友

只為了自己上節目有東西可說

不在乎出賣朋友 甚至編造故事

就連事先打個電話知會也做不到的人

人品既然如此

這朋友就斷交了吧

如果是我 會這樣做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70017


著作權法 第 49 條
以廣播、攝影、錄影、新聞紙、網路或其他方法為時事報導者,在報導之
必要範圍內,得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




你要告T台,你的資深媒體人朋友侵犯你著作權
幾乎不會成案
看來以後一定要在部落格上註明 "網頁中所有圖文,未經同意,不得翻印" 之類的文字了。
Have it your way, you freak.

postman wrote:
媒體,只保護一種動物...(恕刪)

我知道是哪一種

fsw437 wrote:
http://law...(恕刪)


建議你還是投訴NCC吧!
這件事其實對電視台比較難會有甚麼罰則,不過我認為不覺得麻煩還是投訴NCC吧
就像妳說的是有關節目做假的狀況
雖然行政程序有點煩雜,但是總是可以給自己一個公道
畢竟媒體還是會怕NCC大刀亂砍。
這一集 我有看

原來翁資慢的節目 可能都照假的 果然八卦節目 認真起來還是八卦

強烈建議,找三立,他應該很願意幫你報導,TVBS砲他說謊,他也很響砲回去^^"
用別人的部落格 文字 圖片
再加上不實的故事呈現給看電視大眾

讓人覺得 好像買間房子加上很用心但不會很花錢的裝潢
再脫手賣出去 會很好賺


neosiro wrote:
強烈建議,找三立,他...(恕刪)


這位同學,真有你的! 看起來這招最狠也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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