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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施工承包的營造公司把房子蓋歪了??該怎麼補救??

qoo5924 wrote:
最近友人在台北有一棟...(恕刪)

轉貼建築師法關於建築師的責任:

第十六條 建築師受委託人之委託,辦理建築物及其實質環境之調查、測量、設計、監造、估價、檢查、鑑定等各項業務,並代委託人辦理申請建築許可、招商投標、擬定施工契約及其他工程上之接洽事項。

第十七條 建築師受委託設計之圖樣、說明書及其他書件,應合於建築法及基於建築法所發布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管理規則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其設計內容,應能使營造業及其他設備廠商,以正確估價,按照施工。

第十八條 建築師受委託辦理建築物監造時,應遵守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監督營造業依照前條設計之圖說施工。

二、遵守建築法令所規定監造人應辦事項。

三、查核建築材料之規格及品質。

四、其他約定之監造事項。

第十九條 建築師受委託辦理建築物之設計,應負該工程設計之責任;其受委託監造者,應負監督該工程施工之責任。但有關建築物結構與設備等專業工程部份,除五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外,應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當地無專業技師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 建築師受委託辦理各項業務,應遵守誠實信用之原則,不得有不正當行為及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之義務。

第二十一條 建築師對於承辦業務所為之行為,應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建築師受委託辦理業務,其工作範圍及應收酬金,應與委託人於事前訂立書面契約,共同遵守。

其實有很有事項必須看業主與建築師的合約而定。另外有關建築法的規定如下:

第 六十 條 建築物由監造人負責監造,其施工不合規定或肇致起造人蒙受損失時,賠償責任,依左列規定:
一、監造人認為不合規定或承造人擅自施工,致必須修改、拆除、重建或予補強,經主管建築機關認定者,由承造人負賠償責任。
二、承造人未按核准圖說施工,而監造人認為合格經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勘驗不合規定,必須修改、拆除、重建或補強者,由承造人負賠償責任,承造人之專任工程人員及監造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一條 建築物在施工中,如有第五十八條各款情事之一時,監造人應分別通知承造人及起造人修改;其未依照規定修改者,應即申報該管主管建築機關處理。

業主與營造廠間權利義務除有違反法令的規定外,都應依合約的規定,所以雙方的問題還是應依合約的規定解決。還有驗收時各縣市建管自治條例都定有誤差的容許值,所以建議先建立觀測系統有數據後才好討論後續該如何處理。

營造場事承攬 不是雇庸

圖面上房子是歪斜的媽

出事情大家比不負責任的

這個營造 應該查查看違反多少營造業法 跟勞安規定

營造如果是建築師介紹的才有可以叫的動

不然營造都仗著試業主找的 不鳥你

所以 看誰找的誰負責
營造是業主經由朋友介紹來的,設計/建築師也是經由朋友介紹來的,兩者不同掛!
兩方不合的起火點是發生在當初地質有問題時(積水&垃圾),建築師和業主要營造做安全措施再繼續施工,但營造廠堅持不做安全措施就繼續硬搞下去,結果真的出包了,出包後建築師表示要照他的方式解決,但營造依舊不肯!
至此兩方就擺爛了,業主從此被惡搞下去!
就我片面得知當初建築師有要營造一定要照著他講的方式去施工,但是營造大部分都拒絕,營造卻是自己找固定的人馬詢問和工班施工,所以建築師就不蓋章要看著營造怎麼收拾後續殘局,索性營造廠就說要自己全包,監造部份就指定當初介紹營造廠的那位友人的員工(已經算是球員兼作球判,很邪門對吧),只要建築師負責蓋章即可!
但建築師也不是營造要請款就答應蓋章,因為這些原因,建築師確定不蓋章了,所以營造廠"要求業主"答應走上仲裁一途!

當初與建築師的合約中確實有監造費用的部份,但是營造並不太理會建築師並且要求全包後,我就不清楚這塊責任到底是怎要了,而且我也沒看到有寫出是重點監工還是責任監工!
營造廠連口頭告知都能瞞就瞞了,書面連絡更是沒有,施工進度也不主動回報,所有問題都是業主自己發現的,這時候我合理懷疑後續這位監造根本是偏向營造廠,它是有在催工程趕進度,但用料和規格卻是選擇性的告知業主,業主找到的問題,監造也從沒回報過,據我所知這位監造是義務幫忙,真正要蓋章負責的還是要一開始的建築師!

營造的解決方式就是造成現今左右牆高度差,大門前大直樑柱彎曲,某區塊陽台水平歪斜,當初傾斜的那地基旁還是一堆積水(水位非常靠近路面),這些都是外觀能看到的,批土粉刷的零零落落,施工品質的確不怎樣,這邊偷一堆那邊偷一堆!

感謝11F提供建築師法,大致明瞭了建築師怠忽職守的部份有哪些!
請教依據這案例營造有違反哪些營造業法和勞安規定??

還有9F提的那四點疑問??有解答嗎??
業主 請律師跟營造解約就好

就是吃定台灣的業主都很會規縮

跟他槓了
很多事不是業主/建築師/營造廠說了就算,在建照上更換監造人是要申報建管機關,建築師要拋棄監造權!這個案子上業主雖然自己找營造廠,但是PCM(營建管理)是建築師,應讓建築師全權負責!

不過現在的建築師也缺乏專業,營造廠蓋過多少房子,一看建築師設計圖2266的,監造又找剛畢業的,所以營造廠也不太甩建築師。現在的社會是講求實力的!但是我們國家的建築法把權全給建築師,而建築師的專業又參差不足(國家考試很多專業科目沒考)!其實大部分的建築師的專業都在建築設計/建築法規/行政流程/營建管理。

工地出問題業主最好請建築師找協辦的專業技師處理!如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大地技師等(因為營造廠也有聘任專業技師,專業包商的經驗也比建築師強)。而最後的成敗由建築師一肩扛起,營造廠請款一定要建築師核定後才撥款,唯有這樣營造廠才會尊重建築師!業主只要盯建築師有沒有照合約執行,建築安全/技術/品質的問題交給專業去處理才不至於出現亂象。(9F提的那四點疑問,應由建築師回答)
但是PCM(營建管理)是建築師
______
?????

要看合約八

用啥材料建築師可以決定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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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後的成敗由建築師一肩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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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營造 是點工點料的 承欖契約 好壞要自己扛起來八
關於左右牆高度差,營造昨天已派第三方來量測,只知會業主到場,建築師沒去=.=

但第三方只量房屋外牆的高度差,卻不量測屋內的高度差!
而營造的作法疑似只想對外面的高度差去做修改到合理的規範,這種作法不就只是修其表面,實質上屋內根本沒解決!

據說若動到屋內工程浩大,鋪好的地磚等等..都要打掉才有辦法去補救..所以營造根本不想這樣做..只打算把外牆的部份用障眼法的方式去規避,好讓建築師願意蓋章!

這第三方單位只量外牆感覺是跟營造講好內定的,業主完全只能任對方擺弄??
據說若動到屋內工程浩大,鋪好的地磚等等..都要打掉才有辦法去補救..所以營造根本不想這樣做..只打算把外牆的部份用障眼法的方式去規避,好讓建築師願意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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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騙騙只有白痴才會蓋章 根本是要凹業主背書

這一場 沒有決心根本沒辦法收尾
那個第三方擺明是講好做做樣子的,而建築師也沒在現場監督!

我很好奇營造堅持用自己的方式去施工後,建築師會不會真的願意蓋章...若是閉著眼就蓋下去了..有人說建築師是終身職 ,那之後這條是不是就算建築師的責任了!

可是建築師不蓋章,業主這張竣工完畢執照也不曉得要拖到何時才會拿到!

反正錯不在業主,我覺得整棟都已經蓋差了,營造擺明是不肯打掉重用,也不採用建築師的方式,而建築師因為不爽營造廠,所以監工也隨隨便便,營造廠的用料也沒在審核的,混料也沒在管!
最過分的是營造廠後續施工品質真的很隨便,偷工減料玩很大,混料也沒在怕的!
業主看到問題或指定規格後,營造方面就編一堆謊話解釋或裝做不知道,甚至有的完全不回應!

業主要的規格目錄,營造只是選擇性的隨便丟個幾張紙面敷衍了事,而且有些還不是原廠的,有些料的目錄和樣品始終拿不出來給業主!
我出面去找就拿的到,而且還是原廠目錄都比營造來的齊全和快速,有些料營造是自己挑選就用上去,也沒通知建築師和業主!

兩邊都在亂搞,報應不爽,出來走跳的總有一天會有報應!
沒能力就別接單,覺得撈不夠,出問題不想擔責任的一開始就要講明,不要位居要職卻要做不做的!

realeric wrote:
據說若動到屋內工程浩...(恕刪)
業主問題比校大

早該跟營造解約了 又不是不了解情況 業主自己不硬起來 叫建築師怎樣做

建築師不蓋章可以 把前算一算 換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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