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個""浮報""'指的並非純利潤
通常扣除風險 管銷 能夠剩下12%.....14%的純利 就算很厲害的高手
(設計師一般在挑選工班之際 殺價比大部分的屋主更嚴重)
越大家的設計公司 比價越凶
因為 他們養著一批專門負責比價的小設計師或助理
試想 一天千把塊薪資的小設計師 只要專門負責殺工班價格 一次就可省掉好幾千甚至好幾萬
這對設計公司的老闆而言 怎會不划算
但是 低價接單的工班 就算認真認命負責把工作完成 也是滿懷怨氣一肚子大便
一天到晚接到設計公司打來的比價估價電話 氣都氣炸了(我在其他論壇小有點名聲)
不要打電話給我 更不要假裝業主來打電話好嗎
我向來不是最便宜的包商 請節省彼此的時間
抱歉......離題了
關於樓主所提出的15%工程利潤質疑 我建議樓主去買個枕頭送他 請他回家睡飽一點
所謂的工程利潤15%也是合理,但出現的位置錯了
所謂的工程利潤15%是公共工程合約中約提到的比例原則,但意思是
發包、管理風險、保固、修護、缺失改善、勞安、工程管理、發包差額、工程施作階段的雜項支出 …等等等的
意思是如果要收這筆費用(以室內設計場而言)是不合理的,最起碼我也沒見識過 室內場還跟你談工程管理的(難不成有日報週報月報?、有詳細施工進度表?、有變更設計機制?、有材料進場查驗?、有施工品質查驗?)如果都沒有,何以能要求總價27%的【個人】利潤???
我要說的是:設計師 憑啥拿工程利潤??(除非是正常的設計公司,帶工帶料發包價才有可能)
別忘了 大多數的室內設計公司連公司登記也沒有,就想用部份合理隱藏大多數的不合理這種兩面手法 實在有一種污名化的感覺
回過頭來說 承辦一件工程
設計6%(依工程款金額遞增而遞減)
監工6%(依工程款金額遞增而遞減)
工程利潤15%(不隨波動而變,但要正確引用這個詞彙)
另外有一把查檢的標準是,一個設計師 花多少時間畫你的圖跟監工,再回饋到【一個厲害的員工】一個月大約賺多少錢?來比對一下就可以得到合理的價格。
若40萬,花了他全心全意【全時】的六-七個月時間(含施工),並有美好的結局,那也許還可以被接受
若40萬,花了他三個月完成(含施工),但合作過程諸多磨合、結果又不盡理想,那就貴到爆
同行的一點點小小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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