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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真的都有在設計?

同樣的設計但在不同屋主下會有不一樣的風格佈置

佈置才是個人品味所在

就算再好的裝潢, 也會被爛佈置影響而不搭嘎

除非自己很有想法跟看法.(當然要正面的)

不然設計師當然是推比較穩固的搭配法

就是公版設計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什麼是設計 設計就是建築在創意ˋ獨特之上才叫設計
幾乎copy的設計根本沒資格稱為設計師 乾脆叫打版師好了
要幾乎copy的設計的話 那業主自己去買幾本書來參考 網路蒐一蒐資料就好了阿
還請設計師幹麻
設計師可是1個case幾十萬在賺的 賺這麼多竟然給了業主一個copy的設計......
身為藝術工作者這樣的吃相有點難看

不然設計師就有種主動告知業主:你家的裝潢是copy的
業主能接受的話就沒話說

walk01 wrote:
不然設計師就有種主動告知業主:你家的裝潢是copy的
業主能接受的話就沒話說


問題是

我看現在的裝潢都是Copy來Copy過去

多多少少都有其他設計案的影子在

只是全Copy..被發現就有點難看了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就格局方正,室內設計有什麼好設計的?
搞來搞去當然就是那一套,但台灣人要的也大多是那一套。
動線、配線在建築就已規劃好了!
板層燈、裝燈泡的崁燈、再來幾個吊燈,木工角材裝潢,偶爾來些木貼皮,
裝潢沒較大的曲線,才比較省工...
若順著設計師,屋主沒要求,要設計師弄個T5燈罩式T-Bar,恐怕也有點難...

我覺得台灣室內設計做出來的就是那個style模板,一看就知道是室內設計畫出來的...
倒是某些自己規劃設計的,才比較令人驚艷!

建築設計是建商在做的,而地皮/房屋造價是很貴的!
室內設計師比較需要用在空間的利用,定製原本難以擺設的家具/裝潢,
不浪費太多空間,把1坪當1.5坪用,保留視覺空間感,又好整理清潔,才能發揮室內設計師的最大效益。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所以我朋友裝潢的時候,打聽了幾個他喜歡的設計師的作品,然後厚臉皮去找住在那裡的人,以及打聽出做那間的工班是誰,跟工班說,我要跟那間一模一樣的.....

當然他做足很多功課,找了很多資料,建材,但是省了一大筆設計費,以及設計師會A的建材費。由於是直接付給工班,價格也比設計師開的低。
其他文章只要批評""設計師""的收費馬上就有""設計師""跳出來護航
不過這篇怎麼不見設計師出來說話呢?
我在其他文章中也說過
不知道是不是我沒眼福
沒看過能讓我眼睛一亮的設計
遇到的所謂的""設計師""都只會搞些乾坤大挪移
弄得像個樣品屋,住起來一點成就感也沒有
還不如屋主自己翻翻裝潢雜誌
然找個有經驗的統包,溝通一下
應該省事省錢很多吧
insirdesign wrote:
名設計師設計的F430 也都是長得一模一樣


F430就算限量50台好了
設計師是設計一台,而不是設計50台
Ferrari應該也只付一台的設計費,而不是50台
這個議題應該可以這樣看,

1. 這叫設計師的創意"智財權", (非法律規範的智財權), 使用就要付費(設計費), 儘管設計師他同樣的創意已經用過一次或一百次, 但第一百零一次的使用者, 還是要付權利金. 當然也有的設計師會說免收設計費, 他可能比較有良知, 或有可能有的設計師會說設計費可能包含其他管銷費用等等, 不光是新的設計費用等等, 這也可以, 反正說法有千百種.


2. 除非使用者明確告知設計師需依什麼需求風格來重新設計, 不然 "聽著設計師對自己新家的想法", 的確他已經在行銷他的創意智財權, 而業主也接受了.

3. 儘管他的創意"智財權"可能來自其他設計師, 可能來自任何一本室內設計裝修雜誌, 可能來自他的設計創意, 找設計師接受他的設計案, 那業主就想辦法自我安慰尋求滿意的感覺吧, 搞不好這設計師是名師, 大師的設計案例, 通常很稀少的, 而擁有者就算有跟他人重複, 也是非常有價值的.

(真實案例, 有資歷的名設計師, 一個新案例, 就翻翻好幾本雜誌, 指著這個牆面花色, 指著那個造景..... 請繪圖助理就依這些組合起來出圖給業主....這也是設計師的創意. 我們無法去否認說這種方式不是.

繪圖助理真的有這個能力從Autocad & 3D MAX各個歷史設計檔案中組合出一個新的設計案, 很多設計師也是這樣從繪圖助理幹起的, 花錢買幾本公會出的考古題, 然後去公會考個執照, 考上後就可以出師啦, 不過有很多執照都不管就出師啦. )


4. 另非常妙的.. 業主太有自己的想法, 部分設計師通常會反彈, 個人也認為業主決定太多意見太多, 對於某些設計師的作品會破壞其完整性, 獨特創意等等..... 所以常會希望業主能信任設計師, 可以溝通, 但大方向以設計師的規畫為主...

有自主性的設計師可能會挑客戶, 他是有可能真的希望自己的設計案每一個都是獨特的 "unique", 而不希望讓業主破壞自己的原創意完整性...

但相同條件, 確有的是如上述說設計師賣的是他已經賣過十次的創意智財權, 業主能不能接受? 這就因人而異了.


5. 還是喜歡說這句 "室內設計裝修 = 命 = 運氣! "
另新追加的
"有錢的業主, 就當付錢培養設計師及促進經濟, 沒錢(預算有限)的業主, 就多比價殺價以求個人的最適價格"

我覺得很多都是這樣
電視上某XX空間的案例
其中某一家我每回看到某款壁紙和某款和室就知道是他們的作品
不論他公司哪個設計師設計的都用同一款壁紙
和室的設計也相同
差別在於大小而已
據說他們是非200萬以上的案子不接
每次我都想如果我花兩百萬
卻得知我家跟別人家一樣
那我會吐血


不過我相信也是有真的用心設計的設計師
寧可被認為是難搞得業主
也要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
畢竟是你要住長久的地方
davidpe wrote:
我覺得很多都是這樣電...(恕刪)



真實案例, 電視頻道上的設計師案例, 通常, 大部分, 或絕大部分不是電視台主動去採訪設計師的.

確實有可能是電視台主動去聯繫設計師, 但是聯絡的是電視台業務或助理公關等, 請設計師上節目分享設計案,

但這設計師是要付費用給電視台的, (聽過20萬一集的), 這應該說是電視台賣廣告的另一種方式, 也是設計師行銷的方式之一.


*個人沒說上面好或不好, 只是單純的陳述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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