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其實陽台的設置並不是為了逃生他的立意是為了提升居住品質讓住宅在鋼筋混凝土的圍塑下能有一個半戶外的空間讓使用者能直接享受陽光享受空氣如果陽台真的是為了逃生那一些商業大樓要怎麼辦?各位有看過新光三越~台北101~或其他一般非供住宅使用的大樓設置陽台嗎?思考一下吧^^還有依照民法第765條:所有權之權能,即意謂所有人於法令限制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只要陽台確實屬於你的所有權範圍你是可以自由使用的~比如堆堆東西~放洗衣機~等等也就是在不違反法令限制範圍內~幾乎沒人有權干涉這時你會思考哪些法令會限制我使用陽台的情形?通常對陽台的使用有規範的應該都是建築法規所規範比如建築技術規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等像是樓主提到的陽台外推基本上就是違反建築技術規則很多事情要弄清楚原委才不會道聽塗說而自己一直陷在錯誤的迷思要被拆了還不清楚究竟究竟為何要被拆?現在的社會就是講法律當有法律問題產生就要去找出是觸犯哪一條規定常言非法所不許 就是可以回過頭來看陽台外推這件事其實誠如上面所述陽台的設置其功能在於提升住的品質而政府為了鼓勵蓋房子的人能在建築物留設這樣一個空間(自建也好~建商也好)於是在建築技術規則中明定在一定比例下的面積陽台是可以不用計入容積的也就是你的法定容積能運用在有效的室內空間並不會因為你設置了陽台而吃掉你的容積這是個善意然而"陽台外推"就是個抹煞這個善意的產物所謂陽台外推就是以窗戶或實牆等等形式將原本陽台開放的地方圍封起來而形成了室內空間這樣做違反法規的地方就出現了1.你將原本不計容積的陽台當做室內空間使用~等同你原陽台的空間要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2.承上~你新增的容積樓地板面積是不是已經超出法定容積率~如果沒超出~則因為增加面積必須辦理增建~亦即必須申請建造執照~如果超出法定容積率~拍謝~你連想申請的機會也沒有了~3.另外還涉及外牆變更~防火間隔(防火時效檢討)等等所以陽台外推這是個普遍的現象然而卻常是大家一頭霧水的違法行為違什麼法?我想上面的說明應該能讓有這方面疑惑的人有點概念至於被查報了其實各地方縣市政府應該都有訂定違章建築處理要點這樣的自治法規也應該都有一個時間點來區分新違建及既存違建當然這兩種違建都有他的處理原則(緩拆或即報即拆等等)每個縣市都有他的規定政府單位都是依法行政有被查報的~應該先去查詢當地縣市政府對違建有哪些規定查出來之後再依裡面的規定去檢視自己的狀況這樣才能對症下藥找出問題及解決方案人云亦云的狀況下往往是事倍功半以上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