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d Yih wrote:
事實上,
很多從業的設計師都不太願意回頭去看業主遷入的自己作品,
因為畢竟最終的使用者會決定空間的生命力,
當然對於即將踏入或是剛剛進入室內設計這行業的年輕人來說,
也必須花很長的時間才能學會以及說服自己,
設計的每一個案子最終的使用者都不是自己,
但是若有事前未告知或是溝通不完善的成品,
消費者永遠都只會指責設計師的不是.........
你不要太沮喪啦...
我這個消費者就沒有覺得是設計師的問題啊...
我一直認為這是一個溝通的問題...
讓雙方彼此達到一個中介質... 而這個中介值是落在雙方都很滿意的範圍裡...
我們家對於這次的裝潢是很滿意的...
我們的設計師真的很棒很責任...
經過剛剛網友的提點...
我想問題是在我們沒有自己很清楚自己對於設計風格、色彩、家具這些的需求...
這些應該是我們要先決定好... 跟設計師溝通好...
不過,這真的很難...
我一開始先聽我旁邊朋友的看法...很迷惘...
她確實認為台灣的設計師過份注重設計感、忽略實用性..
她在美國住很久了,她這番陳述是和美國的設計師比的...
我稍微這裡做一點解釋...
不過,我想我家的案子應該是我沒有自己確實了解自己對於色彩、風格那些的偏好感覺...
而把這些也納入溝通的範圍導致的困惱...
感謝大家,我真的知道我的問題點了...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