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jian wrote:
謝謝你的回覆真希望能...(恕刪)
如果引起你的不快
我也跟你道個歉
只是個人覺得....
其實房子的外觀是給別人看的
房子的內在才是屋主自己用的到的地方
在有限的財力下
如果不是機能問題
相信也不會有人願意多花錢去做這些所謂很醜的附加設施的...
如果你的重點是在於外觀美醜...
那版主你下的標題顯然是會引起網友的誤解...
況且也有人覺得跟女兒牆切齊是比較美觀的
說真的 如果我是屋主我也會想在露台上加個屋頂...
搞不好經年累月....排水管堵住後
後頭就變成會積水的魚池了...
雨下大一點水也許就從後門淹進來了
這理由不知夠不夠說服反對違建的人?
這個議題講開了層面很廣
房屋到底能不能做適度的改建或附加設施
小弟對這方面法規不甚了解
尚待專業人士指教
不過我覺得應該沒有建商能蓋出百分之百合乎住戶要求的房子.....
這種木已成舟的情況下
所謂"建設性的方法"應該是不存在的
版主是希望鄰居照另一戶的做法退縮一點?
還是希望鄰居整個拆掉?
法規上要求改善也許可行
不過跟鄰居的關係.....
除非對方修養真的很好
不然百分之百是會撕破臉的吧....
要怎處理就看你自己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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