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那麼計較馬桶被使用嗎??....還是馬桶師傅用了 你就不能用呢?? 如果那麼計較怎不把馬桶封起來呢???還有工人這名詞是不是有點怪怪的呢??? 裝潢的是師傅...不是工人 該正名一下吧~有時聽到住戶這麼叫都會有點不爽...師傅這字很難叫嗎???
我想這個問題跟馬桶一點關係也沒有在合理情況下我想樓主夫妻也不致於是這麼小氣的人一定是長期施工不良又推延工期累積的不滿終於掀開壓力鍋爆發開來而已其實要看當初工程合約怎麼打如果有詳細列明目前違反的部份可按照合約請求賠償
myhome88 wrote:我是統包商,也是個工...(恕刪) 這位大大說得十分合理,也非常中肯,很贊同!我認為屋主(或業主)需要提供上述的環境供工作人員使用。跟甚麼工人不工人,水不水準無關,對人有同理心,施工品質會更好。建議自宅裝潢不要把眼光放在馬桶上(你家土建階段地板絕對被大號過),指定就近一處可上廁所,並以禮相待師傅(去現場看時,順便帶個涼的,而不是業主大爺心態去);不只施工品質會較好,請師傅幫忙有些小追加釘個東西或修飾一下,都會十分樂意配合,馬桶不會被丟菸檳榔渣,用完也會幫忙清個一乾二淨(你以為用幾次會弄傷你的處女馬桶嗎)。別說自家住宅,即便蓋科技廠無塵室也一樣,本身也監造過,你沒有在適當的距離、範圍設公共流動廁所。幾百億建廠業主夠大爺了吧,也一定會在牆角聞到味道,清黃金,急了一定就近找地方上,逮到罰款也沒用。特別是土建階段,流動廁所很遠,角落地上黃金很常見(更何況價值相比超低廉的住宅,土建階段地板絕對都被上過)。天天在弄木工木削、土水的師傅,多半較隨性(不愛乾淨),當然也有師傅例外(曾見過日本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