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室空間設計CHEN-INTERIOR wrote:
室空間設計,針對此篇發文版主 "小賊歡" 於民國107年3月10日發表標題 " 噩夢般的初次裝潢:晨室空間設計"
官方聲明書如下(請見以下律師聲明書附件)
針對「小賊歡」於民國107年3月10日發表標題「噩夢般的初次裝潢:晨室空間設計」於mobile01網站之文章,因有諸多與事實相悖之處,故代晨室空間設計有限公司(下稱晨室空間設計)聲明如下:
一、晨室空間設計向來對外界適法評論,虛心接納;惟上開文章所涉不實言論已對晨室空間設計之商譽,造成嚴重損害,故晨室空間設計特委請本律師協助處理,將保留對於所有加害人之法律追訴權,並提醒相關行為人切勿自誤。
二、晨室空間設計感謝所有客戶過往之支持,對上開事件所生困擾,深感抱歉,惟將採取法律途徑,以正視聽,亦不會因為上開事件而被擊垮,仍一本「生活才是唯一的設計」初衷,戮力從事空間設計,企盼舊雨新知繼續支持。
整個感覺超級糟糕,
不管樓主文章是怎麼描述的, (或許當事人無法平心靜氣的敘述)
但是,
光看照片跟設計公司方面回應line的對話我就會直接黑名單這間了...
舊雨應該會慶幸自己不是樓主,
新知...看這次怎麼收尾才知道會不會有新知吧

小賊歡 wrote:
我在1樓其實可以附上更多圖 但 一來是因為麻煩 二來是還想給晨室台階下
希望他們能就此醒悟 負起責任把事情好好解決
這些事情是不是事實晨室自己心裡清楚
晨室要繼續執迷不悟也沒關係 我會不厭其煩地把所有事情補上 用證據好好的打你們臉
本來今天想再次(第三次)傳e-mail 針對
次臥開關和床頭燈位置設計不良問題
次衛浴 主衛臭氣 等問題
請晨室明確回覆有無要解決
但我想現在應該不需要了
(前兩次都沒回信)
那麼就如同我回信所提
既然你們覺得你們一點問題都沒有
那就連帶之前所有問題一起交之公審吧~
我們給了晨室很多次機會和很長的時間
其實我們家案子故事真的很多
還有很多部分都還未提及
有些目前也只是稍微大略帶過
之後有時間我們會再一一詳細補上
"我們雖然避戰 但是我們不怕戰"
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