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gami wrote:這種沒啥好討論的,直...(恕刪) 這種事看開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連金庫保全位置都出來了. 要是家裡的裝潢真的牽涉到這麼多重要的東西的話, 那或許另當別論. 不過絕大多數的case都沒這麼嚴重吧. 另外什麼主臥的私密空間, 我也覺得因為人還沒進去處, 其實有這麼嚴重嗎? 鄰居憑什麼看你家花錢的裝潢?? 這樣講於理勉強通, 於情就狗屁不通了, 除非你都不歡迎鄰居到你家, 你也不會去鄰居家, 不然這樣講有什麼意思呢?當然這是開板者的自身感受問題, 只是就一個旁觀者而言, 真的沒那麼嚴重啦.
inkk wrote:我並沒有說我 故意...(恕刪) 小孩很難管教是事實, 樓上樓下彼此容易干擾是事實, 我想居住在地小人稠的都會區, 大家都能體會, 也可以盡量讓自己去體諒別人. 但是對於你最後一句話實在不能茍同, 難道你自認為已經盡力之後, 就可以不高興搬走吧來回應這個問題?? 這樣的心態很可怕也很自私..
從法律方面來看:1.管理員代管鑰匙,並不代表需要連帶保證你家裡的財產安全.東西掉了你絶對有權利報警,但除非你有相對證據可以證明管理員偷竊,不然他也可以反告你誣告.如果是工班以為廢料收了起來,那收的那人也會被起訴.2.你可以告鄰居侵入住宅,但他也可以告你公然污辱.(那自稱我家鄰居的一家子,看起來還算是善類)至於法官是否認定所謂看起來"還算是善類"有無污蔑他人之意思,這就要看法官個人之認定.至於情理方面那就看你自己想如何處理.
reca001 wrote:這種事看開了也沒什麼...(恕刪) 家是一個堡壘 要進去人家之前必須要經過主人同意 沒有人家同意你覺得還好 我覺得很不好利用一些手段或方法跑去人家裡這點怎麼講 也不通啦 而且是很嚴重的事當然管理員保管鑰匙 沒有一定的責任 這點是屋主也有點缺失但警衛用點心 謹慎一點 這件事也許就可以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