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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刪除~謝謝!!

tommydanis wrote:
基於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恕刪)

這些條款讓我想到一件事,想請教T大

我家的清潔工、鐵工在施作的時候
根本不帶安全繩索
就在大樓外當蜘蛛俠

我有要求他們要繫上防護繩
可是他們都說他們習慣了、還跟我炫耀更高樓層他們都這樣
堅持不用配帶

假設一但有工程意外(人掉落、物件掉落砸傷路人...等等)
責任的歸屬為何?
謝謝
edance wrote:
這些條款讓我想到一件...(恕刪)

不曉得您對勞安法規有無一定的認知,因為我要跟您談法規太複雜,我就跟您談您的自保原則,若有關法規解釋您有疑問在提出來,小弟可以為您服務的︿︿

1。首先得劃分責任歸屬對象,這些工人跟您的關係是直接承攬還是間接承攬?
這關係著未來事故發生時您的責任歸屬與大小.
PS:直接向定作人(業主 雇主 屋主都是法律所稱定作人)承攬工程就是直接承攬,間接承攬就是有分發包出去給第二家以上廠家.

清潔工屬建築物清潔服務業,鐵工屬其他營建構造工及有關工作者。所以適用於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所規範之勞工。
假設狀況一 直接承攬:
責任最大,事故發生時負擔責任比例最多。
想辦法能夠紀錄下來您曾經作到告知危害的責任,請旁人用錄音錄影將您跟工人都進畫面,或者拿危害告知單或切結書給工人簽名,不管來明的來暗的都可以,必須作到告知這個動作。

假設狀況二 間接承攬:
將上面的動作交給統包廠商或您有設計師去作,你要監督追蹤是否有上面的紀錄,最好自己也是能留下紀錄。

安全帶現在都規定背負式又稱降落傘式,除了作業人員要佩帶安全帶外還需提供可供安全掛勾使用之安全母鎖或固定式欄杆。

其實那些工人都是因為沒有受過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會發生事故意外的都是資深老經驗的師傅,一般民宅整修工程的人員99.99%都是如此...你跟他講這些他還會不爽,看圖就知道...


所以來我家工作的工人老闆,我都挑明跟他表示我的身分,也因為過去有待過勞委會專案工安輔導員,跟勞檢所很熟,聽到這邊通常他們都不會不鳥我,也會跟他說我工地有哪些工人的死狀最難看,反而我因為主動關心他們工作過程會有哪些危害,監工時提醒他們,也很強硬的堅持,若不採納我的工安建議,請簽切結書,不管電死摔死我都不會負這方面的責任,到最後也跟師傅學到一些經驗,在殺價錢也很有用喔,有時還可以凹東西。
tommydanis wrote:
不曉得您對勞安法規有...(恕刪)

謝謝T大詳細的解說~
你說的自行發包或是交由設計師發包的情況我都有
所以兩項情形我都適用

再次謝謝T大囉
下次如果有諸如此類的施工
我會拿出切結書給對方畫押的
感恩!~
聽說新店某新 3C 賣場,冷氣施工,師傅一人去,才上二樓半,摔下來不幸.......真的工安很重要
抱歉~~小弟並無任何不敬之意,但此篇po文最大的目地在於讓惡質設計師現出原形,避免再有人被這樣的惡質設計師所"設計"~~怎麼討論到最後好像有點轉移焦點在工安方面的問題呢?
上星期才和楊設計師見過面

因為寫信給莫比雅 請Betty 設計師幫忙設計

楊喬喆設計師 (原來是楊恆) 當天出現

也拿出他的設計圖來解說 的確當下是覺得還不錯

只是納悶明明預約女設計師過來要設計可愛俏皮風格的

怎會跑出個男設計師 還有準備好的合約範本和公司名片 ......

一坪3900 讓我考慮好幾天 還好有上網看到前面幾篇 !!!

其實我有感覺是 墨比雅沒有說真話 楊設計師有說

公司的老闆是他的好朋友 找他一起合作的 ... 怎會是沒通過的新人

哎~清者自清呀!
也請各位網友發揮偵探柯南的精神,把幕後的黑手揪出來吧!室內設計業界已夠混亂了,我們更希望更別產生劣幣趨逐良幣之現象!

若您是要為本公司,創造打廣告的機會,哪我們就先謝謝您了~
厚~要幫我們打廣告,也打錯名字,不是「莫比雅」啦,是「墨比雅」,也不是「墨比亞」哦~~感恩!

若fruitming,您是該客戶,我們造成您的誤會,先向您說聲抱歉(楊先生有接觸到的5位客戶,我們皆以電話聯絡過,並告之客戶實際情況了,並由其他設計師接手服務了)我們會再查明,並電話聯絡您的,若您不是客戶,哪我們就真猜不出您是誰了???哈

楊喬喆設計師98/8/17投履歷至本公司,而8月中,楊先生至本公司找betty(鐘小姐即是本公司台中店設計經理,本公司網站亦可查詢),本公司原通知楊先生未獲錄取,但在電話知會他時,楊先生表現出極欲想到本公司擔任設計師之熱忱,故至8月底又與本公司負責人面談後,本公司請其9月初至本公司上班(前次已表明很清楚,本公司制度為,正式錄取一位員工前,皆必須經過3~7天實務作業後,才會評估是否正式錄取,這也可詢問本公司任何一位員工,皆可清楚)(楊先生若早是本公司之正式員工,哪資訊這麼透明化的世界,要查出來應不是難事)


以下,我們提出幾點說明,也是我們疑惑的地方~

1. 2009-09-07 15:39 GID發出此篇文章後,2009-09-07 16:08 humphrey立刻發出訊息,2009-09-07 16:15 titan0913立刻發表「又有一說此人在"墨比雅設計"?!」
這實在令我們驚嚇不已,哇,怎會有人有此神通廣大之本領,楊先生剛至本公司面試,且至本公司測試幾天,就有人可以知道此人可能在本公司?(莫非.......)

2.本公司至9/8晚間,台北設計師回報,台北客戶看見此訊息,詢問台北辦公室店設計師,本公司是否有此設計師?
(本公司台北設計師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緖,立即回報台中總公司後,才知有此位新設計師)(這就是第一點我們想問的,為何本公司設計師都還不清楚台中狀況,卻有人可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查出~「又有一說此人在"墨比雅設計"?!」而凌晨1:00左右,CoffeeCup又電聯本公司陳設計師(因為CoffeeCup為本公司之客戶,我們感謝他為顧及本公司商譽,還特地在凌晨為我們澄清)

3.「一坪3900 讓我考慮好幾天 還好有上網看到前面幾篇」???怪怪
本公司收費標準很透明化,有二種,一種是「純設計」,設計費3000元/坪,一種是「特惠方案」,為「個案設計費」收費,約略28000~39000元,不等~附上本公司收費標準之網址,以資證明~
http://design.mobilia.com.tw/design_service2.html

mobile01不也有好幾篇我們客戶的留言「團結力量大」方案?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1022762&r=4&p=11

4.「公司的老闆是他的好朋友 找他一起合作的 ... 怎會是沒通過的新人」???
若楊先生是本公司老闆的朋友,為何還須大費周張的投履歷至本公司?我們僅能說,若fruitming您真的是楊先生接觸的5位客戶之一,哪我們只能說~楊喬喆真的是天生的騙徒了~什麼都說謊!!!

5.本公司營運約三年多以來,我們自信的是客戶滿意度甚高,本公司亦透過網路行銷起家,相信,若本公司是間詐騙公司,網路上早已是滿滿的批評本公司訊息了,本公司服務口碑也相信經的起考驗的,因為我們相信「網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之道理!



附上楊先生投履歷面試的mail圖檔,以資證明



本公司並不想與任何人為敵,我們僅覺得「事實勝於雄辯」,我們很感謝舊雨新知之支持,相對,也痛恨躲在暗處任意傷人之小人行為!!!

本公司再次重申,若您為同業或個人惡意攻擊、發表不實之言論毀謗本公司,可能觸犯刑法上之妨害名譽、加重毀謗罪,以及造成本公司商譽損害之侵權行為,本公司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故請自重!

(看人家一直在打廣告,我們也來學一學囉~~~)

墨比雅室內設計 墨比雅設計網 http://design.mobilia.com.tw/

(我們可不是什麼「中立平台唷」,我們「不轉介客戶名單」,本公司100%履約保證,工程款項亦會明載於契約上之指定帳戶,契約也公平公正,分工期分段收費,「不會」簽約後再告之客戶原物料要漲價,我們的設計師網路上一定查得到資料,按圖施工、依約履行義務)
我們不想再做任何無意義的回擊..也不想要惡意攻擊誰
或許我們是你們遺漏的客戶之一..我們只是表達我們實際所碰的情形

我們在貴公司的網頁留紀錄, 希望你們協助變更設計
也確實與你們人員約定了見面的時間及細節的面談

那天楊設計師帶著我家的圖面來訪
但若不是你們同意, 我家的檔案(透過email寄到貴公司)怎會在他手上,
他怎會知道約定的時間與地點,雖然他跑錯了餐廳
除了楊設計師的連絡,3900為變更+設計的費用
貴公司也沒再有後續的說明


感謝您為我們上網澄清,在此,也為我們其他設計師的不積極,與未完全對您說明此人操守問題,向您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我們也希望此事件,變成模糊了焦點的混戰,卻忽略了不肖設計師可能再傷害其他無辜消費者的情況發生,更不希望,後來是變成了以訛傳訛的情況,造成本公司的商譽損害!

對您的質疑,再次向您提出抱歉之意,謝謝!

墨比雅室內設計 客服部

歡迎各位有任何疑問,亦可隨時至本公司網站留言
http://design.mobilia.com.tw

我們會儘速為您答覆,謝謝
mobilia wrote:
感謝您為我們上網澄清...(恕刪)


如果fruitming講的是真的

那你們公司還真有問題

從上面看來就像要撇清責任

至少是誰叫楊X去找fruitming,這應該不難找吧

人家都把圖給你們公司,那是誰給他的

既然在約定時間及有客戶資料只有楊X去找fruitming

如果以上屬實,你們公司還沒有問題?

真正顧家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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