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91m131 wrote:
我家最近也要開始重...(恕刪)
您好,希望我的經驗能多多少少幫到你。
其實,最多在合約上要求,料要用時才進場,進場之後拍照開封。
不然你就是要自己顧。
附帶一提,在台灣,都會收「監工費」,我也有給。但這是不合理的。為什麼呢?因為那叫「自我管理」。你想,你如果是老闆,有一個總經理,你要給他錢,那他還要管下面的副總,是不是要多給他一筆「管理費」?不是吧?那本來就是他「份內的事」了吧?
我們的估價單出來,難道還有「多少機率會偷懶」嗎?但這就是台灣的文化。一定要深究下去,就爛爛的了。理由千百種,什麼要買飲料給師傅啦,要幫忙拍照啦,什麼理由都有。
有一點是確定的。現場所有的人,都有「回答你」的「義務」。無論是從法律面,或是工地倫理。若是遇到不明白的,可以有禮貌地先問。
祝福你
elsachang wrote:
看完這篇文章,有陽...(恕刪)
我說一下我實際的經驗吧
我在去法院執行「支付命令」前,要去國稅局申請對方的財產清冊。我遇到了那個很有名的房東。因為我是下班趕去的,我是最後一個。那位房東比我還晚,和現場人員吵了起來。
隔天,我又在法院遇到她,她要告人了。
照這個道理,是不是不要租房子了呢?
買新房會有買新房的問題,裝修會有裝修的問題,人生就是一直出問題,所以幸福才值得追求。
不論大家相信不相信,就算是帝寶,也會有問題。只要你講出一個「房子的條件」,幾乎都可以在網上找到「那樣條件下的房子並不好」的案例。一樓有蚊蟲、二樓有管道、三樓沒採光、四樓不好字、五樓要爬高、六樓是違建、華廈難維護、社區要被管、鄉下沒機能、城市房價高、父母太近會來煩、父母太遠不能幫…有的沒的一大堆。
我認為,我們能做到的,是在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公平合理地善待別人。如此,世道會愈來愈好。壞人沒辦法從大家身上拿到養份,慢慢地也會自然消失。
監工和施工一定是不同人,最好找第3方監造,這樣責任才能歸屬,也不會球員兼裁判,一起混了
有些人對此有些誤解,認為監工費是灌水項目,其實是因為包給1設計師-2裝潢公司-3工程行-4師傅,1-3上手都要抽傭金的項目,有良心的自動省略,老實的直接說明加價,不老實的能混則混.
你如果找設計師或裝潢公司,師傅一定是外包,這錢省不了,因為開公司就是要賺錢的.
找工班,師傅是領死薪水的,絕無監工費這項目.
工程行就不一定了,外包領薪水的都有,但如果只是少部分外包,一般不會收監工費,因此竅門就是要找有自己師傅的工程行,我大樓前陣子抓漏,外包和師傅自幹價格差2倍,給您參考.
我小工程都找工程行或請人介紹師傅,沒收過監工費,但整屋裝潢,該給的還是要給,要得太兇,就要求使用第3方監造.
如果找設計師含施工,可先說明設計包含監工,這樣可小殺價一些,實在預算有限,那建議你直接跳過設計師,找施工單位老闆談價錢,菸酒菸酒一下,一定能小殺一些.
房子是你住的,你自己才是最好的監工人員,你可在合約載明保留最後驗收條款,或直接自任監工責任,把錢省下來.
其實你花錢的人,自己都從不出現,那收錢的怎麼可能認真做事?01討論很多,可爬文參考.
目前我在領失業救濟,打算領好領滿就退休,上月碰到隔壁座是5年以上的專業監造人員來求職,月薪是25K,我都想要不要開個專業監造公司來試試水溫.
ScarleTAKE wrote:
附帶一提,在台灣,都會收「監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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