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

美麗的裝潢!!!!!!!!!!

gibbson41 wrote:
亞飛的合約有些實在很猛, 全文大家自己去瞧瞧吧
簽約款50% 一般為30%
全部工程完成後, 甲方應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協同驗收,不得藉故拖延, 否則應該按日支付總工程款0.1% 一般為甲方藉故拖延不驗收視同驗收, 但並不罰甲方錢
工程進行中甲方如發現工程使用材料或項目與約定不同應立即通知乙方更正, 若甲方怠於通知乙方更正則視為默許屋主要很內行而且要盯著看喔, 否則就是默許
本工程自驗收後保固六個月一般依據民法保固為一年


除此之外小弟尚認為還有其他有問題的地方
1. 若設計者為第三人時 設計者有監督工程之權 乙方應盡力居中協調配合
怎樣算是盡力?裝潢真的出了問題,真的到了法院訴訟過程,他只要丟一句"我盡力了!"在加上些許有進行協調的證據,就可釐清責任了吧!
2. 有關本工程各項手續如需主管官署或社區管委會之許可 得委託乙方代辦 所需規費保證金應由甲方負擔
保證金全額由業主負擔?! 要是我是業主,我會認為這個設計師或是統包是對自己的製程控管能力沒信心嗎?!
3.本工程自驗收後保固六個月 在保固期間如確因施工不良 材料不佳 而造成損害時 乙方應無償負責修復 若因不可抗力或人為破壞 不在此限
是誰該證明損害是不可抗力或是人為破壞?是業主還是統包?
4.損鄰條款呢?

看完這份合約,我只能說整份合約幾乎都是對統包有力,講難聽點,業主簽到這份合約,
真的要告上法院進行法律訴訟,我只能說穩輸無疑吧...
最近這幾天 忙於趕工 疏於回文 還請海涵
其實 我自己也深深覺得好人難做
算了....................


累的有些意興闌珊.................

此時此刻 睡覺 是我最大的夢想
~亞飛~ wrote:
最近這幾天 ...(恕刪)


亞飛大~

辛苦了~

等你睡醒再回答版友們提出的問題吧!

畢竟這篇文是你發起的~

我想你或許有義務來回答你認為這篇引起踏閥很有意義~

又很多版友提出問題的答案~

下一樓就留給你了!!!

別說版友們沒給你機會解釋~

大家都是明理的人~

說清楚講明白~對大家都好~對你也好~

除非你認為回覆這篇文的人都只是被你利用的對象~
iamallan wrote:
除此之外小弟尚認為還...(恕刪)

說實在的....我在外面幹業務這麼多年 我沒看過 賣方提出的合約 沒有陷阱跟包庇跟可以推拖的文字的...
以前公司的也是一堆.(外行人看不太出來 注意看陷阱少說20個 當然合約不會給你看太久)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而已...
kaworu.liu wrote:

順便幫忙拍一下2000w探照燈長什麼樣子....感謝至極.......(恕刪)


2000w探照燈????
很抱歉,我沒有照片可以分享
我是看過亞飛先生拿一個燈源照牆, 但我不知道那幾瓦,我也沒拍, 因為那不是我要的重點
重點是亞飛先生有沒有把我家的工程做好
這個答案雖然不是百分百
因為在整個施工的過程中彼此的磨擦也不少
(尤其是油漆工程,這個是最讓我和先生不解的)
但經過反應和溝通亞飛先生都能一一 的改善


這個版上似乎存在了一些等著糾亞飛先生錯誤的人
我不想推波助瀾, 不管是火上加油還是錦上添花~都不想~~

油漆的工程, 我只就結果讑
施作前後的報價單, 我還是會分享, 但不會在這個話題
(這個我答應人在先, 而且對像我們一樣的業主是真的有幫助的)

就這樣了~~



race wrote:
2000w探照燈??...(恕刪)


終於等到樓主的實例照片了

race小姐,提醒一下,請恕我直言,您的間接照明燈光都斷掉了,難道那麼"專業"的飛哥承接工程是如此這般?


lucars1130 wrote:


終於等到樓主的實...(恕刪)


間接光源是前屋主留下來的,並不是亞飛先生的施作~~

謝謝您的直言~這方面我們不講究沒有修正的打算~~
race wrote:
間接光源是前屋主留下...(恕刪)


原來如此,那就誤會飛哥大了~!小弟並不是等著揪出飛哥錯誤的人,只是想在自己專業的地方來回應應該可以改善的地方罷了..況且在有承接油漆工程的項目下,豈能不注意到燈光問題?!

小弟只是好奇,按照飛哥的邏輯,應該是會指出這類問題來批判一下前屋主的設計師才是...

anyway...室內燈光是很重要的一環,配置不當長期下來對人的視力也會有一定的影響,建議您還是改善一下會比較好~!

lucars1130 wrote:


原來如此,那就誤...(恕刪)


因為整個工程已經超過50天
我們很希望趕快結束整個裝修,快點進行下一步的佈置
所以不是亞飛先生施作的部份完全不在我們驗收的清單中

只要亞飛先生能將他負責施作的部份做好
身為業主的我們別無所求~

非常謝謝您的提醒~~
我自己的舅舅是設計師,他已經預約了完工後要來『參觀』~
到時再來考考舅舅的檢視功力~~^^



工班跟設計師應該是相輔相乘的
小弟從高中就半工半讀學木工
到大學時唸經濟
一樣從事木工的工作
當時都接樣品屋及住宅較多
退伍後改接觸商業空間
目前正在裝修自己的房子
我一樣請設計師設計
我相信術業有專攻
我大都從事統包工程
所以有些案子也會自己拆
通常拆除工程如果沒有特別說明
一些可回收的金屬都屬承包商的
但曾經拆過 一家百貨公司
在報完價開施工協調會時才提出
可回收金屬要交還給業主
其它樓層的包商為了減少損失就把拆下的金屬放在當樓層
由百貨公司另外請人去搬運
我還派工把金屬搬到地下室集中
這一場做完我就不再接這家百貨的案子
感覺故意要坑承包商


  • 3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