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6713_sun6713 wrote:
這件事件我希望有問題(恕刪)
的確我朋友的事可能只能用司法解決了。
如sun 6713說的一樣我也來設一個極端例子:
A.設計師願意跟業主花時間溝通。解釋所有款項跟賬目清楚。
B. 設計師不願意溝通強迫業主接受設計,然後所有金錢賬目不願意提供還拖延進度。
請問那個業主能夠接受?
事情到現在已經變成各自表達業主跟廠商力場。
對我來說我是為我朋友感到不平,
每當有事聯絡設計師,設計師每次都不接電話或是出差為名無法聯絡。
我有次朋友發現浴室維修孔蓋不見,要求給個解釋。
設計師還是躲著我朋友,最後沒辦法請警察聯絡
公司小姐才請設計師接。
擺明就是躲起來
故意拖延時間
還想利用律師函製造違約如此人的願可以停工合情合理
此事我朋友請律師發函通知公司負責人違約
且未扣繳沒算清楚⋯⋯
請問有名的設計師會這樣嗎?
不管如何謝謝所有留言的朋友幫忙。
我認為不管如何法律會還給我朋友一個公道的。
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