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家中或多或少都會裝修,甚至只是簡單的水電都有可能產生噪音
裝修那是每個人家中的權利,只要在正常時段做都沒問題
就算是上晚班那也只能自認倒楣,自己買耳塞來用
因為萬一哪天輪到自己家中也要裝修,那像樓主的事件不就要重演一次?
又不是從年頭到年尾都有錢去裝修,只是一段時間的話,其實還好
忍耐一下就好
其實樓主以後也有反制的方法啦,既然隔壁的都這麼不給面子了
等樓主家裝璜完之後,就等著隔壁家看他們家哪時候裝修或家中小孩又產生噪音
同樣告到管區與管委會,這樣"理尚往來"啦~~
君子報仇三年不晚,遇到這種鄰居也不用客氣了,雖然有點小家子氣了
但....人類就是這樣自私認為自己可以,別人就是不行,
給點教訓,只是會犧牲鄰居關系而已
現在的台灣人,太強調自我的意識,忽略了自我反省的能力
老實說我覺得以當今世界來說日本的社會是比較有禮秩序的世界
日本家中裝修,隔壁鄰居都會忍讓的,因為萬一哪天輪到自己家中也要裝修了
不是也需要其它人忍讓嗎?
akitoli wrote:
就等著隔壁家看他們家哪時候裝修或家中小孩又產生噪音
同樣告到管區與管委會,這樣"理尚往來"啦~~
對啊,尤其是小嬰兒,吃飽睡,睡飽吃,作息跟大人根本就不同,他們也是會吵到別人啊,這樣都不懂互相,那被別人告到管區跟管委會也是活該!!
根據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440&Itemid=57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指除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
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外之下列行為:
一、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
二、內部牆面裝修。
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
裝修。
四、分間牆變更。
1. 室內裝修是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的!!
如果有樓地板變更’分間間牆更改或是增加浴廁間,更需要建築師簽證!!
2.如果您有前後陽台外推的話,還要先申請立面變更!!
以上是依法有據的的,不是問問管委,他說的算,他不一定懂這法!!
現在很多管委會(尤其北部)都會要求要完成申請才可施工,其實這樣是好的!!
因為畢竟不是每個屋主都是自住,要是遇到鄰居是投資客亂改破壞結構,
受影響的就不只是妳家而是整棟大樓,到時候真的是很無奈(投資客反正脫手與他無關)!
第二. 房屋裝潢與裝修工程的施工時間:
房屋裝潢與裝修工程的施工時間為週一至週六上午8點起,中午12點至下午1點禁止施工,傍晚6點後也禁止施工。 至於假日的施工時間更嚴格,只能從早上10點開始,中午及晚上也是禁止施工。 如果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對於施工期間另訂有更嚴格的規約,則以各管委會的規約為準。至於單純辦公或商場而非住宅的房舍,則不受上述限制。
您確實超過時間施工!!
第三. 敦親睦鄰:
打招呼;送禮,雖不是法律規定,但是見面送理三分情,畢竟您不是投資客,大家將還是會見面相處,這樣做是好的!!
第四. 鄰居入內反映:
或許鄰居反應過於激烈或激動,但您施工時間已超過時間!!對方反映是沒有錯的!!他會進入室內或許您還在裝修沒裝電鈴,而且他事先有請警衛打給您!!
於法他是可以算擅入民宅,您可以提告!!
第五. 相信屋主您不是惡鄰居,但請多多跟鄰居溝通(有空就登門拜訪,順道送個禮給可能受驚的小孩等善意動),讓鄰居知道最近的施工進度(讓他知道您有再趕進度及盡量避免打擾鄰居的舉動),相信人家心裡有個底,不會讓人抱怨不知道要忍到何時!!(道理就如同為何要設置工地看板一樣)
其實鄰居唸一唸,罵一罵,算還好啦!!(反正不會少塊肉或錢,畢竟人家真得有被吵到;您施工時間也超過)
不然,鄰居如果懂點法律,直接反映到縣府建管科,您的財損至少三~四萬(室內裝修簽證費;如果還有立面變更申請的話,在加五~六萬)!!還得停下工程,等待申請核可,不然一旦開罰六萬到三十萬!
看到這有沒有捏把冷汗??記住~~理直氣和阿!!
呵呵~~小弟我就繳過這十萬的學費(室內裝修加立面變更的建築師簽證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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