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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後陽台安裝 升降(防颱)百葉 有違反法規?

regina51 wrote:
鬼話連篇 飛踢
你去請律師 還是政府人員 跟我解釋 翻桌
我花錢買的陽台 屬於外牆面,不是我專屬的 不能私用(恕刪)


如果你只是想求認同?不是想討論..
那麻煩求認同明講..只有認同你才能回文..
保證大家都不回文反對你...




奧圖瑪 wrote:
鐵窗型式是委員會內...(恕刪)

大大說的是
我也是這麼想的
工作陽台 不方便作家事 誰想去那 ...
regina51 wrote:
新成屋雨遮屋簷不登記不計價 2018年起上路
明定2018年起無論預售屋、新成屋的「屋簷」、「雨遮」,全都刪除以附屬建物測繪登記的規定,一律不登記(不計坪)不計價,以健全測量登記制度,維護消費者權益。(恕刪)


所以..你房子還在建?還沒建好




因為新成屋雨遮屋簷不登記不計價 2018年起上路

是指今年申請建照的房子?

今年請建照的房子應該都還在建

去年12月31日申請的建照一樣是可登記可計價的





總不會又活在什麼奇特的平行空間吧

你房子去年建好..今年才請的建照

所以你家的雨遮屋簷不登記不計價
黑羽斷翼 wrote:
所以..你房子還在...(恕刪)

重點是 有人說:陽台不計價 雨遮要計價

內政部於106年1月9日修正發布「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73條,針對107年1月1日後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僅有「陽臺」得以附屬建物辦理測繪及登記,「屋簷」及「雨遮」則被刪除,無法以附屬建物辦理測繪及登記。這項法令也正式在2018/1/1正式上路,後續建案也不會在看到雨遮這個登記坪數了~
http://17luyo.com/rain-shadow-law/

regina51 wrote:
請問:新大樓在後陽...(恕刪)


我們家有裝,我們也是10年之內的新大樓,
我覺得這個東西裝起來對於大樓外觀沒啥影
響,裝手動的就好,平常正常使用也只會調
整葉片角度,不大會全部升上去。

不過最好事先在所有權人大會上提出,我是
等會議通過列入紀錄之後才去裝的。

很好用 很值得裝,大家都同意之後裝了也心安。
JUST RUNNING
peace555 wrote:
我們家有裝,我們也...(恕刪)

大大 您好
您也是裝相同產品 ??
是否可提供 您的升降百葉 照片 謝謝
只要 不違反政府法規 那就開會時提出 ...
奧圖瑪 wrote:
鐵窗型式是委員會內規處理,當初我們的大樓只限制正面⋯⋯後陽台並沒有限制⋯⋯而且這部分也不歸主管機關管!


是內規沒錯啊 只是訂定好的規約要跟主管機關呈報列案而已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
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
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
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
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

你們就是經過區權會通過 或是經過管委會訂定規約後去執行的
你們訂定的規約就是"正面有限制形式或是有相關的規定與辦法 後陽台沒限制"
這是你們的規約 符合該項法規的規定啊

沒經過這項程序 住戶擅自安裝 被檢舉或是管委會可以要求拆除改善
重點是這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奧圖瑪 wrote:
我大樓住了20幾年,前後陽台都有裝氣密窗從來都不知道原來陽台是屬於外牆?


陽台的定義 是主建物的延伸的附屬建物
陽台的女兒牆算是陽台必要的安全設施 可以用欄杆等其他設施來代換
所以陽台空間 進出陽台的門那面牆 會被認定屬於主建物的外牆面範圍

有興趣可以查詢建築技術規則 或是 內政部營建署的釋函 都有說明

Kay Ho wrote:
陽台的定義 是主建...(恕刪)

其實不要超過女兒牆沒有違反消防安檢規定就可以了⋯⋯管理委員會不會太刁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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