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基地最大的缺點是:窄! 鄰路5公尺多的長度是斜的,實際的寬度大概只有4.5公尺左右吧.法定停車每部2.5公尺寬,意思是併排停車停兩部,上下車是非常有問題的.共同壁是老舊害人的舊思維,只要不是與鄰居一起施工,千萬不要簽.自己蓋還是要獨立壁,以後產權和修建改建才不會牽扯不清.但是你基地太窄,獨立壁扣掉兩根柱子,以後你房子的柱間淨寬大概只剩3.8公尺.不足的面寬,會降低很多空間配置的可能性和使用效率.這樣說吧,坪效好的地,55坪蓋兩戶,每戶地27.5坪的透天一戶假如可以賣1000萬,兩戶就有2000萬的價值.你這種面寬不足又深的地,不是不能規劃,只是蓋好後如果要賣,要成交可能只能下殺到1200萬的價格吧.
其實這種土地劃分方式是故意的,政府以都市計畫的名義要把一般民眾的土地強搶給建商和財團但又不好做得那麼明顯,所以才會遊走法律的灰色地帶(也就是所謂的依法行政,一切合法,即便上你家侵門踏戶、殺人放火也都無罪!)間接逼迫小地主放棄自己的土地。劃成這樣自建選擇性很低,多數小地主根本無力負擔收購鄰地的成本,加上聯合四周緊鄰地主協商合建既複雜又易生糾紛還往往曠日廢時可行性也不高,最後只好等待建商收購(土地面積小的根本沒有合建對分的可能,那都是早年才有機會的事了...)而正因為土地劃成這樣條件很差方便了建商財團壓低價格買入(待它們推案的售價卻又說是因為土地取得成本太高開出那等的暴利價...),小地主含淚出售的那點收入還要讓政府再咬掉一大塊之後就所剩無幾了...。而所謂的都更亦是出於同樣目的的類似玩法罷了,這就是台灣國的小民生活現狀:政府、財團與商人聯手壓榨弱勢群體,殺人不見血、吃人不吐骨,因為算準了只要是弱肉就不能發聲無力抵抗不會反撲!
記得有在日本節目看過, 樓主可以參考.1. 採交錯式樓層設計.2. 將採光放在樓梯間, 樓梯間用柵欄式的踏板透光.3. 只有一樓採水泥灌漿, 二樓以上採鋼構.4. 承上, 牆面也使用鋼構, 爭取最大室內面積.5. 開窗採較窄的窗, 增加保密性.交錯式樓層 :1樓是停車位, 因為做成室內會無法下車, 所以做成室外,1樓大門進去之後, 是廁所浴室, 有再往下挖地下室.2樓是客房, 2.5樓是廚房, (把用水的部份放在後面)3樓是客廳, 3.5樓是主臥,日本節目蓋好房子, 感覺相當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