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36010 wrote:
綜上,除非管委會規約禁止陽台加窗,陽台加窗仍作陽台使用者,是沒問題的。
新北市違章FAQ
一、有關陽台上違規加窗:由本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主政
⋯⋯。⋯
2、仍作為陽台使用: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處理,視其規約是否訂有變更外牆限制,始能按規約制止裁罰,
...(恕刪)
(這段怪怪的,怎麼綜合出來的
陽台上違規加窗:拆
仍做陽台用的不是指加窗。怎麼看出來可以綜合以上可以加窗)
內政部曾於民國63.11.20.函釋,表示僅在陽台上加裝窗戶,而未將原有外牆拆除者,可不必申請建造執照,但該函釋於民國91.9.3.經內政部公告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