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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提告]丨炘銳室內裝修設計 裝潢糾紛

誠心呼籲大家,選擇室內設計師一定要慎重。


以實際消費者的角度來說,遇到問題本身並不可怕,真正讓人無法接受的,是事情發生後,業者選擇不面對事實,反而一再狡辯、推託責任,甚至提供與事實不符的說法。


對消費者而言,透明溝通與負責任的態度,才是判斷一間公司是否值得信賴的關鍵。


若一家公司在發生爭議後,狡辯扭曲事實、持續模糊焦點、拒絕承擔責任,建議大家直接避雷跳過,不要心存僥倖。


裝修金額高、工期長,一旦踩雷,受傷害的一定是消費者。


當基本誠信與專業態度不存在時,最後往往只能透過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


這不是情緒性發言,而是希望大家能從他人的經驗中,多一分警覺,少一次風險。

[警局提告]丨炘銳室內裝修設計 裝潢糾紛
2025-12-07 11:31 發佈
povv20956 wrote:
誠心呼籲大家...(恕刪)

所以告了什麼?
不是提告就是對的喔
也不說詳細過程
想要鄉民站在你這邊嗎
事情180度轉變也是有的
翻車也是常見
然後以後就刪文了
奧客也不是不可能
povv20956
povv20956 樓主

提告為維護自身與消費權益,所有事證已交司法,非情緒發文或造謠。你要說翻車隨你,但事實不會因你改變。預設我會刪文?你在做夢嗎?為何要刪?證據該給法官看事情交給證據、結果交給司法,不靠你帶風向。

2025-12-07 20:12
誠心提醒大家慎選室內設計師。

若一家公司在問題發生後仍不斷狡辯、推託、欺騙,請直接避雷跳過,否則只會讓自己捲入更多麻煩

povv20956 wrote:
誠心呼籲大家,選擇室內設計師一定要慎重。

以實際消費者的角度來說,遇到問題本身並不可怕,真正讓人無法接受的,是事情發生後,業者選擇不面對事實,反而一再狡辯、推託責任,甚至提供與事實不符的說法。

對消費者而言,透明溝通與負責任的態度,才是判斷一間公司是否值得信賴的關鍵。

若一家公司在發生爭議後,狡辯扭曲事實、持續模糊焦點、拒絕承擔責任,建議大家直接避雷跳過,不要心存僥倖。

裝修金額高、工期長,一旦踩雷,受傷害的一定是消費者。

當基本誠信與專業態度不存在時,最後往往只能透過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

這不是情緒性發言,而是希望大家能從他人的經驗中,多一分警覺,少一次風險。

povv20956 wrote:
回覆:golihi
提告是為了維護自身與消費者權益,所有事證都有紀錄並已交由司法,不是情緒發文或造謠。你要說翻車也行,但事實不會因你而改變。預設我會刪文?你想太多了喔!內容還不夠詳細嗎?為何要刪除?你還在做白日夢?細節不公開,是因證據應由法官而非你檢視。事情交給證據、結果交給司法,不是靠你帶風向

提醒大家:慎選室內設計公司,
避免遇到同樣的情況,不要再走上跟我一樣的冤枉路。

專程註冊來發沒頭沒腦的文
提醒你說詳細過程
這樣讓鄉民才知道站那一邊
這叫帶風向?
你有沒有情緒發文自有鄉民判斷

這樣很好
幫你備份,記得來貼判決文,不要縮了喔

povv20956
povv20956 樓主

你帳號明明是 2006 年註冊,卻硬說是專程新帳號來回我?自相矛盾成這樣,到底在騙誰(誰派你來的?哈哈)。丟這種沒頭沒腦的留言,還要我「說清楚過程」,這才是真正的預設立場、真正的帶風向。一清二楚!

2025-12-07 22:22
povv20956 wrote:
誠心呼籲大家,選擇室...(恕刪)


請問您是提告詐欺嗎?

不知為何報案單上要碼掉?
povv20956
povv20956 樓主

案由與罪名已由承辦機關依法受理,具體法律評價應以司法機關認定為準,並非由當事人在公開平台自行定性說明。相關完整資料皆已依法提交司法單位,案件結果將以司法認定為準,非您自行網路臆測。

2025-12-07 22:25
事出必有因,事情還是要回歸到重點。消費者在裝潢糾紛中,最怕遇到的,並不是出問題本身,而是出事不認、硬拗狡辯、推卸責任的設計師。
誠心呼籲大家慎選室內設計公司
golihi wrote:
專程註冊來發沒頭沒腦...(恕刪)


povv20956 wrote:
...(恕刪)

povv20956 wrote:
回覆:golihi
...(恕刪)


他說的是你啊~~
povv20956
povv20956 樓主

事出必有因。身為消費者真正害怕的是這種人 事情有對錯,法律有判斷。 消費者最怕的是出事不認、被查硬拗狡辯,甩鍋欺騙消費者的設計師。希望慎選室內設計師,不要像我遇到之後後悔莫及[大哭][拇指向下]

2025-12-08 8:55
看來這位樓主已經被裝潢糾紛搞到失去理智了!
povv20956
povv20956 樓主

事出必有因。在裝潢糾紛中,消費者最怕遇到的,是出事不認、硬拗狡辯、推卸責任甚至欺騙消費者的設計師。 當問題一再發生、溝通無法解決時,依法提告維護自身權益,反而才是最理智、也是必要的處理方式。

2025-12-08 8:49
povv20956
povv20956 樓主

你要的是八卦,不是證據。司法程序不是為了讓你看熱鬧, 證據是交給法院,不是貼給鍵盤鑑定師點點讚的。 一邊承認有些事不是我說了算, 一邊又要我公開裁判級證據, 這邏輯本身就很精彩!

2025-12-08 14:59
ilikegoodgod wrote:
看來這位樓主...(恕刪)


當問題一再發生、溝通無法解決時,依法提告維護自身權益,反而才是最理智、也是必要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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