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委託近境制作設計我位於台北市約20多坪的公寓住家。我平常工作較忙,所以希望可以找一個離家近的公司方便討論,並且那時去了近境制作公司看過一次,接待的人很客氣友善。我不是室內設計人,所以當初我並不知道唐忠漢是誰,在他們設計師跟我說唐總監很有專業也有名之後,在相信這家公司是專業的情況下,就委託了這家公司,並在測量完房子尺寸後先付了一半的設計費用。
我跟我的設計師第一次開會時,總監唐忠漢只有一開始出現過10分鐘,然後他就說他還有另一個開會之後就消失了。後來這家公司在LINE成立一個包含我與設計師等人的群組,其中群組收邀請人也包含了這位唐總監,但是這位唐總監從來沒有加入這個由他們自己公司成立的LINE群組。
在一開始我的設計師有問我要不要參考他們公司的一個風格,我說我已經有我自己想要的風格,並且問過他是否有能力設計,他也滿口說沒問題,然後就是惡夢的開始了。因為我之前沒有裝潢經驗,所以我那時清楚地告知設計師要能設計出我給他參考作品的風格,所以先不用考慮工程預算。但雖然我已經耐心花了非常多的時間與他溝通,但是不知道是這位設計師能力不足、經驗不夠、或是他本身就無所用心,在來來回回近半年的過程中,此位設計師就只是不斷地重複作出很多使用非常普通的系統櫃的設計給我。
而雖然在設計過程中問題重重,中間我也有與這家公司的經理反應,但唐總監在整個設計溝通討論過程中還是一樣完全消失,從頭到尾都沒有參與。最後我受不了,跟公司表示我對於整個設計非常不滿意,所以必需要與唐總監親自溝通,此時唐總監終於才跳出來與我通話。但在整個通話過程中,此位唐總監姿態都非常傲慢,說話也非常油條,就是一副想把事情喬掉的非常不負責任的態度。以下列出幾個他的談話:
1. 此位唐總監一開始就表示 “你有去餐廳吃過飯嗎? 如果你覺得這家餐廳的飯難吃,你能要求退錢嗎?”。
→ 如果我點了咖哩飯,但是送來了一盤難吃的排骨飯或是一盤屎,我當然會要求退錢。只是一開始我根本沒想過也沒提過要退錢,這個唐總監就來個下馬威是在哈囉。
2. “請不要叫我總監,我只是有這公司的股份的創辦人而已。“、“我旗下有100多個設計師,我哪有可能一一檢視與參與每個作品的討論。“
→ 這間公司的官方網頁註明唐忠漢是”Design Director”,但是他本人說他不是總監,可能是我英文不好,不知道”Design Director”翻成中文是什麼。然後我跟他說你有沒有監督你們公司的每個作品跟我無關,重要的是我現在這個設計就是有不滿意,你既然是公司老闆,那你就有責任與我討論我與你員工之間爭議的解決方案。
3. 我在討論過程中有提供我想要的設計風格的作品網頁,但此為唐總監完全沒有要意願跟我討論設計差異的原因或是改善的方法,只是不斷地回我說” 我們設計師為你設計的作品已經超越了這些你提供的作品” ,態度極為傲慢,一副就是”我們設計出來的東西超棒der,是你自己不懂欣賞”。
→ 第一我完全沒有覺得他們設計有超越我給他們的參考作品。第二,我就是不懂室內設計,不然我自己設計不就好了。我是客戶,他們不是應該針對客戶的需求,也就是我想要的風格去作設計嗎? 重點是一開始我就與我的設計師確認過,他有能力也願意完全配合設計出我要的風格。
4. ”退款是不可能啦,最多最多可能退二成給你,但我要回去看這位設計師花了多少時間作你的設計,如果他已經花了很多時間,我們一毛錢也不會退給你的啦。”
→ 我一開始就有表明說我沒有想要退款,我只希望這位總監出面跟我討論出解決方法,例如換個設計師之類。但這位總監完全沒有想要提出解決方案,只是一直不斷都在跟我強調要退款是幾乎不可能的。
所以以我的案例來說,近境制作這家公司總監(老闆)唐忠漢非常不負責任,且態度極為傲慢與惡劣。我不知道在大家委託室內設計時與設計公司的糾紛多不多,但是我猜以如此惡劣傲慢的態度來處理客戶的不滿意,近境制作/唐忠漢算是一個令人非常失望的例子。
***我與這家公司無冤無仇,所以我真的沒必要浪費時間來攻擊他們。這個討論區的版友應該比較多是像我一樣平民百姓,努力的存了一筆錢想裝潢家裡變得更漂亮舒服。所以我特意花了時間去整理了我的經驗提供給大家參考,希望利用這個平台讓對於消費者應該要知道的資訊更透明,如此而已。
bridon wrote:
是否可以秀出你想要的設計風格網頁, 與此設計師的提案放上來給各位參考一下
秀出來之外我要不要順便作個Google表格開放給大家投票: (1)非常像、(2)還蠻像、(3)沒意見、(4)還蠻不像、(4)非常不像,然後呢? 如果投票結果是不像的高過一半,我拿這個結果去找他們老闆要求退錢?
設計的美醜或許比較主觀,但是特定的設計風格的判斷應該是相對客觀,你如果是想要美式奢華風,但是設計師設計卻給一個日式復古風,你就算沒腦袋但光用眼睛也可以判斷的出來吧,而我的情形就是這樣。我腦袋跟眼睛都正常,加上我也給我很多的朋友同事判斷過,他們一致都說設計師給我的東西根本不像我給他的作品的風格。而且我非常急著需要搬進去,所以我接受標準已經放的超級寬,我當時還在想差不多我也就接受算了。這種簡單可以判斷的事情,還要開放到網路上給大家公審投票,是很閒喔?
最後,我的經驗分享主要是呈現這家公司對於客戶的傲慢惡劣態度,我並沒有要著重要在設計風格的認知差異。但是這種認知差異可能會常發生在我們這種不懂藝術的人身上,所以只有客戶認為有差異上的問題,設計公司就可以用這種傲慢惡劣不負責任的態度去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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