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alexsam09 wrote:
大家好~
我是奇拓室...(恕刪)

沒想到上一篇文章回應最多內容的是設計公司......
設計公司洋洋灑灑寫了這麼多,看起來也很真,但其實我想問:
如果你都可以花時間寫這麼多,為什麼不回應一下工地日誌怎麼來的呢?
或許再順便解釋一下工程為什麼到最後都還是做錯的?

我原文的文章在這:關於裝潢訴訟你一定要知道的幾件事
不清楚之前發生什麼的可以去看一下。

再來,這一篇會說明合約、估價單以及到底發生什麼事: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其中第23條尤其毒辣,意思就是說不論工程是否進行,只要工程停止(不管是誰的問題)就須賠償設計公司違約金

我從牽涉到賠償、解約、驗收的部分開始擷取;這是一份設計公司提供的合約書,或許很多人拿到的合約書內容也大同小異,同時這也是一份內容籠統的合約書,我沒有律師的專業法律知識所以沒辦法一條一條分析,但我仍然可以列舉一些法院審理時遇到的狀況:
1. 關於追加款
合約內註明的條文最重要一點就是「追加款必須要有屋主簽名」,有看過我第一篇文章照片的就知道,這個部分對方當然是沒有我的任何簽名,因為工地日誌我是上了法院才第一次看到;合約雖然是白紙黑字,法律卻不見得黑白分明,針對釐清追加款的部分法院依靠的是請鑑定單位來判斷,即便合約中已經寫得很清楚還是沒辦法成為判決的依據,如果真的有這麼簡單我相信我們的訴訟不會就「追加款」的部分鑑定這麼多次;這些事情設計公司當然比你更清楚。

2. 逾期責任或其他跟「責任相關的字眼」
有些「責任」當事人覺得很明顯,但法院卻不見得這麼認為,對於法院來說「責任有哪些?」、「責任的歸屬」......等等都是需要釐清的,很多部分最後還是得交給鑑定單位。

3. 解除契約/終止契約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最終所有問題都沒有解決就算了然後有問題都是工班?今天設計公司監工費不是收總價的8%嗎?
看我們的合約內容我會覺得要求解除/終止合約很合理啊!尤其是針對第二條:乙方工作能力薄弱......工程一開始就出現許多問題,工班出勤也不正常,工期更是一再往後延,但是訴訟的時候設計公司跟我們求償的違約金卻將近30萬,這告訴我們一件事:合約真的是訂好玩的,最後還是要看雙方怎麼解釋。當然啦,我們這個訴訟還沒有宣判,或許法官對於違約金的部分也不見得會採信,但是沒到最後誰會知道?每一天都要去工地看一下這件事真的很重要,真的不幸進入訴訟,你拍的照片、做的紀錄都是在降低你被對方用各種方式墊高總價(訴訟金額)的風險,遇到不懂的狀況不要只聽信設計公司的片面之詞,一定要去查證。

4. 付款辦法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相信很多人的付款方式跟我們一樣,有的時候這樣會產生一個弊端,假設今天砌一道牆然後是有問題的接著明天接冷熱水管也是有瑕疵的,這時我叫木工進場再跟你說現在到木工囉該付款了,這樣對嗎?很多人請設計公司裝修最後會多付錢而拿不回來大概就是如此,因為很有可能「做的沒有付的多」或是「前面的瑕疵還沒解決」但工種一直往前走。遇到沒解決完的問題拜託不要得過且過,如果真的很難處理,在發生不可挽回的錯誤前多找一些資料或問問懂的人,遇到要暫時停工或雙方需要時間協調的情況,如果涉及到法律層面,找律師諮詢是一個方式,因為此時雙方的爭議有可能從工程瑕疵升級成法律問題,不見得要花錢但一定要花點時間,可以從法院免費的律師諮詢開始,多去幾次也沒有關係。

估價單
估價單的故事已經有好多人分享過了,我覺得這是一項在裝修還未進行的時候評估一間設計公司很有意義的基礎,從最直觀的面向來看,價格的合理性絕對是一個重點,但如果是第一次裝修的屋主,應該也不太可能會對於各工項的收費行情有什麼概念,或許這時候多找幾組工班或設計公司估價是一個方式,聽聽每個人不同的說法之後,大概就會有一些概念了。

我們自己的估價單也有幾個問題:

a.坪數不符
b.數量多報
c.品項多報
d.泥作磁磚加工單位為「式」之後變成追加款
e.全室部分造型天花事實上只是平釘和冷氣封包
f.價格的合理性

d、e、f的部分這邊不再贅述,因為d、e施作後才知道,f沒什麼好說的因為是自己選擇的設計公司,但是 a、b、c 這幾個部分我事後發現在收到估價單的時候是可以稍微去做點判斷的,首先坪數的部分每個人都可以自己量,看一下自己量出來的跟設計公司差距大不大,另外就是業界/工班有他們的量法,如果差距很大時可以直接問說是怎麼量的,好的設計師或工班應該要樂於解釋才對。我們當初沒有自己量過一遍,這是疏忽的地方,設計公司報給我們的全室坪數為24坪,最後實際為19坪,這牽涉到什麼?牽涉到設計費以及未來泥作及油漆的細項金額,除此之外跟防水、貼磚、粉光有關的壁面坪數也有同樣的情形,這樣一來一往金額上的差距並不小。
電燈、開關、插座的部分如果設計圖看不懂或根本沒設計圖,可以找一個願意在下班之後抽空過來的水電看一下現場,你可以跟他說願意付點費用請他過來幫忙,我們後續自行修繕的時候就有用到這種方式請水電來評估,因為被做壞掉的工程真的很少有人願意接手,我們也是在那時候才知道廚房根本沒有施作5.5線徑的專用插座。只要你知道哪邊要裝燈、哪邊會有開關插座,這些數量都可以算得出來,數量不見得一個不差,但也不會像我們一樣差到幾十個,除此之外設計公司丈量時有沒有遲到、認不認真、以及說了什麼,甚至設計階段的表現都是可以當作參考的部分,例如:這間設計公司在設計階段就曾經說過不認同那些教屋主裝修知識的書籍或文章,雖然當時聽起來覺得怪怪的但是並沒有特別去想,可見一點點的蛛絲馬跡都很重要。

總工程金額:
付了12萬設計費後設計師給我們的估價單是2492316元,價格遠超出我們的預算,細看估價單後發現即便是素人如我們,訂購所有設備的金額都低於設計師的報價非常多,因此決定自行購買材料,但型號以及款式都與當初設計階段談妥的相同。自付金額的項目有:衛浴設備、磁磚、廚具、大部分的燈具、冷氣......等等,另外部分工種我們自行處理例如:拆除、油漆、清潔.....扣掉了這些之後最終金額是129萬含8%的監工費(零頭不計),設計師承攬的工程則有:水電、泥作、木工、玻璃、搬運、鐵件、燈具、五金、石材等工程,終止合約時設計公司只施作了水電、泥作、木工等三個工種,且其中有很多部分存在著嚴重未解決且導致無法居住的問題,更不用說收尾,因為終止了合約。我依照估價單計算下來這三個工種支出的金額約為

水電工程:129600
泥作工程:366150
木工工程:220220
另外設計階段增加項目:105550

四者相加=761520,
我們已付款400000,所以工程款差距約為361520

361520這個金額指的是估價單中的項目都有施作並且我們也都有驗收沒問題,但畢竟工程有太多瑕疵未修繕以及未施作或者不符合設計圖等等問題,此外也還沒扣掉數量多報及坪數多算的金額和工程瑕疵修繕及收尾的款項(因為終止合約所以各工種都是未完工且未收尾的狀態),終止合約之後我們在跟設計師結算金額時才發現雙方立場差距甚大,設計師羅列出來的請款單上除了瑕疵都未扣款、多報的數量未扣除外,還多了追加款(當然關於追加也是個需要釐清的問題,而施工錯誤無法使用這部份又該如何計算呢?)當時的想法是瑕疵及不能使用的部分我們要從合約上剩餘的工程款之中扣掉,最後才是我們實際該付給設計公司的尾款,這樣合理吧?但是在一來一往後我們發現各說各話沒有意義,再來就是我們也不想放著一間房子無法居住跟修繕,所以我們主動請鑑定單位釐清上面說的數量、坪數、以及瑕疵修繕和收尾應該占多少錢,當時面臨著浴室沒辦法使用、家中水管始終測水壓有問題、廁所防水層該做未做、因預埋件錯誤導致廁所衛浴無法安裝、電視盒及數據機旁邊竟然忘記做插座、家中許多部分都與當初的設計不符合等等眾多問題,另外設計公司因為嚴重延誤施工時間導致管委會跟住戶的關懷壓力,對於當時那個焦頭爛額的階段而言,這是一個無助的屋主面對設計師提出的巨額款項跟一間無法入住的房子所唯一能做的方式。應該說是也沒有太多其他選擇(當時完全沒有想要打官司啊~弄房子都快瘋了~)鑑定時,包含工班都出席了,也算是雙方跟鑑定單位全都見證了屋況跟完成度是如何。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預計要放數據機、電視盒的地方竟然沒有插座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後續我們自己找的工班來現場施工
我:這邊是放數據機的地方但是沒插座
工班:......
我:可以鑽一個洞把線拉過去?
工班:可以,但是要吃很多土......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雖然吃了很多土但是還是完成了,而且很小心地閃過木作。

總之鑑定完後,在等報告的這段時間,我們陷入了修繕的地獄,修繕的金額遠比想的更高更麻煩,看著一堆錯誤必須一一修正浪費時間浪費金錢的過程也很痛苦......這間房子才10年,前屋主交給我們的時候一切都很好,可是沒想到最後被裝修成一個不能住並且諸多瑕疵的可憐房子,而我們儘可能在這修修補補的過程中讓他可使用並且盡力恢復健康。

接著對照一下設計公司的訴狀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設計公司請求的金額是129萬????
設計公司請求的金額是129萬????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明明是不含稅為何變成「稅後」,工程也「已完工」?付款方式更詭異,已經付了第一期款,訴狀上寫的卻是我們從頭到尾都沒付款(設計公司啊,你在我上一篇文章留言不是自己也說「付了第一期款」之後......),進法院就是這樣玩的?40萬的現金付款,還好收據有留得好好的,不然我不就死定了。

收了監工費而且有問題的3個工種都是設計公司的工班怎麼變分包了?

所以當屋主分包時,對設計公司或統包而言,已沒有工程管理的利潤,那當然就沒有工程介面管理的責任。那為什麼屋主會分包,往往就是分包工程比較省錢,而這省下的錢,就是發包者自己用工程管理的責任來交換的。
以上文字擷取自「小院」:統包VS分包工程,你知道責任怎麼分嗎?
為何設計公司在訴狀中將工程寫成分包的原因?事實上我們並沒有省錢,因為該給的監工費都有算在合約書中,其次有問題的工種是設計師的工班,但是面對複雜的訴訟,一開始一定一頭霧水的法官分的出來嗎?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所謂的工地日誌怎麼來的第一篇文章已經有寫。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以上,就是合約及估價單的部分。


設計公司在我上一篇文章留言的內容,我這邊就直接回覆,不過此文章極度沒有營養,建議吃飽喝足陪完小孩老婆打完電動追完劇等生命中你想到可以去做的任何事之後再來浪費生命
有興趣的網友可以直接去我上篇文章的32樓看設計公司原文

1. 「應屋主要求隔間幾乎重整、管線更換」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設計合約早在104/5月就簽好,收費1坪5,000換取一本不完全的圖面,5000/坪的設計費對照後續始終未解決的瑕疵我覺得並不算便宜,而且這部分我們一毛都沒有少付,你說應屋主要求或許應該說是大家在設計階段討論的結果比較恰當?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另外管線更換,在我們之後自行雇工修繕跟收尾的時候水電發現並不是所有的電線都有換新,許多線路都完全沒更動,水電也覺得這是一個蠻嚴重的問題,請我們一定要拍照存證,在之後的訴訟果然有用到,以我們第二次跟第三次的鑑定來說(已換鑑定單位,跟第一次的不同),如果會員幾乎都是設計公司的鑑定單位在鑑定現場還可以多次認為你們的施工非常不妥當,那是否代表問題真的很大?今天你上來留言說管線更換,那你怎麼不說一下是不是更換成如我文章所說不能使用的呢?

2. 你說「事到如今超過3年半多,屋主依舊只支付第一期款項」:
當初解約及鑑定就是因為諸多瑕疵始終未解決,就是因為工程款有爭議所以才請鑑定單位鑑定,再來我文章有說明:鑑定報告還未出來時設計公司就提告,請問有哪一個人會在爭議未解決前就先把有爭議的款項付清?而且你們做的工程還這麼多瑕疵問題還沒解決耶?你這樣一上來發文就說都過了3年半還沒給你款項都不用說清楚官司打多久?鑑定搞多久?想帶風向?我文章再怎麼寫也沒有寫說「都過了3年多」設計公司還沒把問題修好吧?

3. 「從此屋主新作了大門,我們再也不得其門而入,款項也別想要收了,開啟了我們第一個民事訴訟之路。」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大門的確有新作但是金額我卻要跟設計公司請求有沒有很奇怪?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這是我方的訴狀內容,設計公司先在網路上發表如我文章中遊走於法律邊緣的言論,其次沒歸還鑰匙造成我太太整天心神不寧,所以你可以接受與他人有爭執之後你太太自己一個人在家而且大門鑰匙還在對方那邊囉?然後再上來留言好像大門是我故意換的?設計公司你確定要維持這樣的說法?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再來你說「不得其門而入」?這些對話紀錄你不是也有?為什麼不放上來?12/10號協調終止合約,當天晚上你還在跟我說哪邊又做錯,接著提到施工的時間,所以後來你沒進來?鑰匙不是在你那嗎?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12/13,雙方12/10號終止合約之後,我沒看到你主動要協調有瑕疵的工程,我只知道你當時要拿一個兩週前我們就討論過有問題的東西來叫我買單。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12/14,這樣算是「不得其門而入嗎?」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12/23,我們還在協調泥作工班丟在我們家的一堆廢料、工具,所以你進不來?找不到人?

4.你說「終止契約後,屋主完全沒反應有什麼問題需要我們處理,只說要我們把金額結清給他,他再處理。之後就自己找人做完後續所有工程,直到有天我們突然收到屋主找了家社團法人台灣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鑑定通知」。
設計公司的說法簡化了不少細節,手法跟上面幾項說詞一樣,最明顯的錯誤就是流程應該是:至少要先鑑定之後才能修繕,不然你都修完了要鑑定什麼?況且設計公司也有可能說你修好的東西是他們做的(啊~事實上這件事情真的已經發生了,我們收到的起訴狀就是設計公司說已完工要我們付全額,甚至寫得像是我們連第一期款都沒有付一樣不是嗎?)關於這種種的一切我真的覺得你們很有心,因為從您告我們的時間點明明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你們先提告了刑事,等我們終於修繕完成入住後才又提告了民事訴訟,並且說是你們完工的?

另外關於鑑定的生態我上一篇文章內已經有提到一些。
關於您說我們屋主完全沒有反應什麼問題的這個部分,我真的相當意外,我們應該是整個工程期間都有超級多的問題請您處理,反而您跟您設計師沒處理就算了還總是用欺瞞的方式,不過關於這部分實在多說無益我這邊的照片跟對話紀錄,待我整理好後直接貼上會比較快。

再來,您施作的部分僅水電、泥做以及木工(其中不包含任何材料費用等等),依照合約第二期款收款為"木工天花完成",那我們消費者的認知是收第二期款的時候應該是水電泥作沒問題可使用(當然收尾部分除外)然後順利進行到木工,不過實際狀況卻是...水電泥做問題遲遲不解決並且留下一堆爛攤子,即使進行到木工,前面問題也仍未解決,這也是付款方式常見的一種弊端,你在法院上當然可以主張你已經做到木工,但是木工前的工程呢?假設今天砌一道牆然後是有問題的接著明天我叫木工進場再跟你說現在木工囉該付款了,這樣對嗎?就是因為這樣我們才決定終止合約,並且就爭議部分請人來鑑定不是嗎?至於你的工程有沒有問題不是大家在這邊吵,去看一下我之後放上的照片吧!

5. 你說「屋主還是在網路上針對「私人FB(非公司公開FB)」移花接木散播非事實的言論,私人FB是每個人的個人隱私,在內容沒有提及某特定人事時地物,純粹個人情緒抒發之下被屋主拿來大做文章,在已侵犯個人隱私與傷害公司商譽之下要求屋主刪除,屋主依然置之不理,才會出現生平第一個刑事訴訟,並非如此篇文章所說的,我們因為工程提告刑事案件。或者我們花樣很多。」
關於這部分,你這樣寫大家可能看不懂,簡單來說就是您在您的臉書上謾罵要槍斃屋主以及po上別人的大門照片(你前面不是說 保護他人隱私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畢竟我們就像是客戶的貼身管家嗎?)然後我們看到後到您公司網站上發表言論,很可惜的是.....本人都還來不及截圖,就被您刪除了,之後就將評論的功能關閉,所以你公司FB的頁面現在是沒有「評論」功能的不是嗎?我這邊只剩下當初貼文前打的草稿,歡迎您貼出本人的言論給網友評論(不要造假喔)。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這是我方訴狀部分內容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12/21,被發現在網路上發表不恰當的言論之後你傳的訊息,先道歉再提告?我只覺得這種做法很噁心;再來就是你說「老人家溝通困難」所以罵他,罵屋主是家常便飯?溝通困難就可以罵人是你們公司的理念?你不會老?

6. 「也就順理成章找了協會內配合的律師打訴訟,這是屋主第一個律師」
我不知道你這樣講有什麼根據,但是我可以告訴你第一位律師並不是什麼跟協會配合的律師這位律師為了訴訟盡心盡力,我不知道你這樣講他跟鑑定單位的關係他會不會不開心,不過這就是你的問題了。

7. 你其他的部分之後再慢慢回應,因為我的文章本來就不會只有一篇,有疑惑的人日後自然會看到其他部分,但是「更別說在祖父過世當天收到屋主強硬逼迫配合的「社團法人台灣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鑑定通知」這個部分我非常不能認同,因為這種說法就跟你們做工程的態度一模一樣,最簡單的問題就是:如果你們工程沒有問題,會需要走到鑑定?你拿這個怪別人的意思是說自己一點問題都沒有囉?有問題的都是別人?再來就是不論你說的是真是假,收到鑑定通知時間不能改?法院的鑑定你就改了幾次時間要不要我把公文貼出來?你上來發文說「強硬逼迫配合」有沒有搞錯?

回覆奇拓室內設計公司於我文章留言及存證信函的部分,以及裝修合約、估價單你必須釐清的真相
這是7/8號網友有問題詢問我的私訊內容(不是學你的喔),我不知道你今天上來說誰誰誰過世的目的是什麼,但我要跟你說喪事不是只有你家有,重點是我文章中沒提,我前後任律師也都不知道,為什麼?因為我不需要藉此博取同情心。

對於設計公司的留言,我覺得就是把訴訟跟做工程時用的那一套移到這邊,所以看完目前兩篇文章的你應該可以理解屋主在進入法律訴訟之後的辛苦,在漫長的訴訟裡我們找的不是「真相」而是自保,自保當設計公司提出各種荒唐且似是而非的說詞時我們得要一直提供證明給法院,讓法官知道「這個不是那樣因為其實......」,就像設計公司在我的文章下留言之後,我就得花更多時間讓大家知道實際情況是怎樣,這......就是屋主進入訴訟之後的縮影,其實也是整個工程在進行時的縮影,但好在,並不是所有的設計公司都是如此,在我們後續修繕跟收尾的路途上,雖然所有工班都是我們一個一個自己慢慢找來的,但是也有一些不錯的建議是從其他設計公司得知,在這裡發文並不是要讓所有的屋主都覺得找設計公司裝修好可怕,而是希望看了目前及未來的文章之後你更可以知道該怎樣找設計公司,以及預先知道發生糾紛後有可能遇到的狀況,這些是當初我們遇到糾紛時沒有辦法得知的資訊;當然如果自己很有概念時間上又允許,自己發包也是一個不錯的方式,因為自由度又更高了一些。
2019-07-11 14:20 發佈
看到樓主再次發文
與設計師的那段不愉快,再度浮現
小弟最後選擇花錢花時間,當作消災~ 部分砍掉重練, 自己畫圖, 自己找工班


如樓主所說的: 如果自己很有概念時間上又允許,自己發包真的是一個不錯的方式~ 自由度也高~
在這網路發達的時空,網路資源豐富, 找設計找靈感,找工班, 真的蠻簡單的


在這邊不斷發文, 只是要提醒大家不要踩雷

++++++++++++++++++++++++++++++++++++++
若真要找設計師,請記得避開1~2人小公司 及 個人工作室
許多都沒固定搭配的工班;等案子到手時,臨時網路FB四處徵工
真的沒必要拿辛苦買的房子來拼人品

大品牌不一定是他們做的比較好,而是萬一有糾紛的時候會稍微比較有保障,至少還要顧及品牌聲譽吧~
那種個體戶,通常就消失了, 過陣子換個名字重起爐灶
++++++++++++++++++++++++++++++++++++++
有解約條款還是踩到雷,
到底要怎樣才能避免,好可怕!>"<
leisurelycat wrote:
有解約條款還是踩到雷...(恕刪)

關於裝修的所有爭議都只能用民法來解釋是一個原因,
再來就是合約裡面的確有寫到屋主有解約的權利,
但是所謂的「重大過失」每個人解釋的角度不同,
或是何謂「工作能力薄弱」?
最終這一切還是要看法官認定,
還有第17條跟第23條之間又怎樣去釐清呢?
所以我一開始說這是一份籠統的合約原因就在這。

houselove wrote:
沒想到上一篇文章回...(恕刪)


說不定一開始你砍他工程的時候就種下心結了

安插太多自己的工班讓設計師沒賺頭搞不好會惱羞來搞業主

我自己是考量到這點,所以只安插了2個自己的工班在裡面

然後我的設計師只要不是他自己的人馬就完全把該工班當空氣,但監工費照收

結果卻是我找的工班不但沒問題還超乎預期的卓越,反而設計師自己的工班狂出包,還想用話術唬過去

直到我自己去找其他同種工班來用專業儀器量測,並讓其他公司的師傅來打臉後設計師才摸摸鼻子說會改善

只能說台灣裝潢業水準爛到爆
看起來這公司很有經驗......
專門鑽漏洞來吉業主耶!?
無中生有的各種"證據"???工作日誌??
在在顯示出身經百戰~
真是不可多得的公司啊

這家公司的相關人員可否公布?

改天換個公司名稱繼續讓下一位屋主受害....


eric2012 wrote:
這家公司的相關人員可...(恕刪)

這間設計公司只有負責人夫婦兩個人,
有興趣的話可以去他們官網,上面都有資料可以瞭解喔。
houselove wrote:
這間設計公司只有負責(恕刪)


最近我朋友家準備要整理,原本要找你說的這家 X拓,因為看他們官網弄的不錯,我PO連結給他看,他看到你PO的2篇文之後整個人縮回去

樓主您真是功德無量。
之前有看樓主的另一篇文章,本來也是有點疑慮,但因為有人推薦,又想說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開公司多少都會有點糾紛,就還是請他們做設計了。

我是還在設計階段就有糾紛,兩邊談不攏,就只好解約,本來想說花了不少錢拿了一堆也不知道怎麼用的圖紙,真是虧大。看了樓主的文章覺得還好我在設計階段就停止抽身,不然接下來動工會變成什麼樣子都不知道。

現在再看到樓主這邊文章,很多溝通時熟悉的感覺都上來了。同時也很可以體會好不容易買個家,花了金錢還有時間,最後弄的一團亂的感覺,浪費了時間還有金錢外加很重的挫折感,樓主一定不好受,樓主真的辛苦了,希望你們官司順利。

加油!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