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天工程合約工期六個月
延遲三個月完工,
設計師收8%的工程管理費,
有簽約,合約內有寫
延遲一日罰款為總工程款千分之一。
總工程款的定義是什麼呢?
因為除了合約內有報稅的,
還有一份沒開發票的,
另外還有幾次的追加減(有發票)
全都有收工程管理費8%。
總工程款是指這些的加總嗎?
另外設計師的設計約裡面該給的3D圖也沒有給
可以要求賠償或告違約嗎?
從中秋就一直跟我說剩下的很快啦!
然後萬聖節…感恩節…居然還敢跟我說聖誕節可以啦!
最後變成過年沒問題…
趕著十二月底驗收
其實這禮拜才完成所有收尾。
設計師裝傻直接開了尾款發票請我們去付款,
沒有最後的追加減單,
一副超支了,他不跟我們算沒關係,
完全沒打算扣任何賠償,
仔細對單裡面很多問題,
(亂報、重複報、虛報)
等事情處理完再報告給各位大大聽。
samobear wrote:
現在就是要提違約金
所以要知道總工程款該怎麼認定再去乘天數。
尾款是合約的工程款10%
一天罰千分之一
還沒超過一百天,所以是夠扣😅(恕刪)
如果沒有特別寫明
那就是你的透天工程這張合約書中的總價
總不會你的合約書沒有寫價錢吧?
而且..還會有一個東西
很多合約都會約定..
像下雨天不可計算進違約天數
或是假日不計算為違約天數
這部份自己看合約看清楚吧
設計師叫苦連天,
我當然知道師傅很辛苦,
從一開始就沒砍過半毛錢,
所有工程款跟追加款都馬上付,
所以延誤跟中間的失誤太多瑕疵,
上調解會對設計師也十分不利吧!
我開的價錢是用合約部份計算,
不含追加款及未開發票款
(一開始簽約就有一部份是未開發票款)
延期三個月…算兩個月,
然後齊頭,
應扣約三十萬…
最後協調扣二十萬。
所有款項都有8%的工程管理費…至少六十萬,
所以設計師只是少賺
(他覺得這樣算時間成本很低…怪誰呢?)
等家裡整理好再分享報價單
以我看其他網友的報價,
我們的報價應該不會對不起師傅。
我一直被家人怪罪我太好說話
設計師才那麼散漫,
要住一輩子的家,
我也很怕被擺爛,
只能說大家互相,
我不砍價,設計師也該用心執行
不然不會扣到錢,
給其他屋主參考,
也給設計師及工班們警惕。
還有,簽約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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