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設計公司

協調中目前文章已刪除
2018-10-26 11:0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設計公司
合約白紙黑字寫清楚就照著走
只要有一項沒有照上面的直接跟他提也不用跟他說這麼多
畢竟是雙方同意的合約
沒必要單方面去受這種氣
辛苦了
樓主 就算目前協調中也不用刪除文章吧?惡劣的資訊應該更值得留下來供大家參考...
設計公司的臉書似乎關閉了?臉書廣告常常跳出來所以我有訂閱,但現在看不到了
😱你有看到原文知道我在說那家
這是有言論自由的地方
惡劣的設計公司,建議消費者應該勇敢地站出來。
拋磚引玉,例舉如下:~~~
查詢 台灣公司網 => 國晉設計工程 => 訴訟資料 =>
法院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8年度建字37號
新店 國晉設計工程[原告] 敗訴
看一下事實經過,就知道這家公司的慣用手法,口說無憑,以下摘自判決書:
誇張的報價:97年6 月17日至97年8 月10日(工期不到2個月),工程金額新臺幣1,985,360 元 追加至 2,556,552 元。
無理的追加:系爭工程合約書所附估價單外,餘均未經被告簽名認可,原告不得以其單方製作未經被告簽章認可之估價單為請求之依據
做錯還告消費者:系爭工程合約因瑕疪不合於被告委託原告設計施工居家條件、原告拒絕被告修補之要求而解除,其解除自可歸責於原告。
逃漏稅手法:稅金之負擔本屬身為營業人之原告所應負擔,原告主張應由被告負擔。


#裝潢糾紛 # 官司 #無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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