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述事實,是無罪的!包含 人名 或 公司行號.....言詞中不要帶太多個人主觀意思,把事情經過 原原本本 的形容出來~給社會大眾自己去評論!是完全合法的~至於其對象的電話、營業確切地址是不需要公布的,不過可以提供在私人對話中(不能對外公開)!以上~~~
要認清一個事實在01抱怨10個有9個都是被砲的很慘因為01鄉民會把來龍去脈都挖出來即使po文的人沒說明po文的取暖失敗率在01太高了01鄉民發揮偵探的功力是一流當然還是會有多方意見交流搞到最後樓歪了也是正常比如昨天抱怨輪胎是再生胎的人可能被砲10幾樓高如果有公布店家,搞不好會被店家告所以你準備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