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打算將一間40幾年的平房拆除重建,地25坪,住二,角間,但經建築師一查發現此地法規規定前後左右皆須退縮,結果一樓能使用的坪數只剩五坪,就大概只能建樓梯與一廁所,二樓以上約能蓋11坪,總共蓋四樓,預計成本約七百萬,想請問各位達人這樣的坪數值得蓋嗎,家裡共需四房,真的很頭痛,若用改建的方式將25坪蓋滿,只蓋二層,(這樣等於全部是違建),這樣做的話是可解決空間不足和減少建造成本(採鐵皮屋的方式作),但是沒有計入權狀,這樣真的可行嗎,實在不知如何抉擇
參考一下我老家的做法, 不重建, 改申請修繕.樑柱通通保留, 但是另外再加強過,牆通通打掉, 如果有承重牆則改鋼構支撐,整體上屋內空間縮小了約1坪, 但是安全性大大提升,比較麻煩的是樑柱如果有問題, 我們是將工地圍起來,偷偷把樑柱打掉做新的, 等於外觀上完全沒有改變, 但是實際上已經接近新房了,原本是加強磚造, 已經變成SRC + 筏式地基.缺點是, 權狀上我家仍然是70年的老房子, 銀行貸不到款, 買賣價格也不會太好.PS:這種方式只限於獨棟, 且與鄰屋有點距離可以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