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發文關於裝潢被騙之事,感謝各位大大的好心建議。因為重新裝潢,實在忙到沒有時間,現在才分享。
歷經一年時間,重新裝潢快要接近尾聲,搬家后再發開箱文)。
一審勝訴,對方判賠17萬,在這裡分享一審判決結果給各位,遇到類似問題的時候,可供參考。
台灣法律是不會保護好人的
台灣法律是保護債務人 不會保護債權人
裝潢糾紛就算他有心騙你 他的出發點就是準備錢騙到手 然後"棒共"
就算它給你估上等材料 實際上拿下料來施工
(就算他本意就是要騙你 要把你當肥羊宰)
你去告他詐欺 我敢說100%告不起訴
最後都只能以民事"承攬糾紛"去承辦
然後要申請強制執行 又是錢錢錢
脫產了沒錢 雙手一攤 人肉鹹鹹你能怎樣
拿一張債權憑證 當衛生紙都嫌太硬
當初被這些裝潢業者刁難 莊孝維 勞心勞力耗費時間
裝潢一半放在那 要搬也不是不搬也不對 所受的精神壓力何其之大
然後訴訟 又耗錢耗時 拖個一年半載
恭喜你得到最後正義 說清楚講明白 只能賺個爽字
請問一下現實社會正義能當飯吃嗎
對方咧:另起爐灶 換個名子 繼續爽爽騙
有得到教訓嗎? 大家心知肚明
以現實層面來說 錢沒拿回來 勝訴有甚麼實質意義?
會說恭喜板主 遲來的正義
只是讓人賺個爽字而已
遲來的正義這個才是風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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