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歡歡喜喜的拉皮
遇到這種不願意按圖施工的包商(億全營造)
連簽約時蓋了公司大小章的設計圖也不承認
驗屋時只說僅供參考(有錄音為證)
然後四處壁癌....真的是欲哭無淚
先看動新聞好了
http://www.nextmag.com.tw/video?videoid=278410285187072
後面是三則報導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50922/26438160
三年前,陳家有一棟透天雙併舊屋想翻新出租,便委託億全營造整修。洽談時,億全介紹一位設計師來畫設計圖,由陳家支付設計費八萬,完成圖由億全蓋了公司大小章後,連同合約及報價單交給陳家簽約。
施工前期要把原屋裝潢打掉時,陳家臨時決定想把設計圖中一樓二店面改成套房,與億全商量後,對方答應變更且估算後表示不須加價。但之後陳家卻發現除了上述約定變更設計的地方外,還有多處也未按圖施工。像是原應在一樓後院曬衣場底下的化糞池,卻被改到一樓最後一間套房下,連水肥抽水口也設於該房,他要求億全修改遭拒,工程還因此停工了近二個月。
而原本舊屋變電箱是設在騎樓,但億全卻擅自遷移到屋內天井下方,且沒有保護措施,陳家詢問為何要變動並要求改放回騎樓,但億全也以線已經拉好為由拒絕。完工後,億全不願按圖驗屋,並稱設計圖與合約書沒蓋騎縫章、僅供參考。
爭執過程中,陳家發現億全之前就換掉大門門鎖,並主張在陳家付尾款前,房屋是億全的,不願交出鑰匙,還揚言要將完工工程拆除。之後陳先生請警察陪同換鎖,再委託SGS驗屋,未料SGS竟驗出一百多項瑕疵,包含:自來水給水管用電線導管、多處壁(地)磚空心等問題。且完工不到三個月就有多處漏水,尤其天井漏水還波及到底下的變電箱,讓陳先生憂心房屋安全。
因雙方協商未成,陳家拒付一百多萬尾款,最後雙方互告,陳家要求業者依圖改善相關瑕疵,而億全則向陳家求償尾款及一筆之前未曾提過的追加工程款,共計四百多萬元,目前正訴訟中。
記者以億全營造名片上的電話試圖聯繫包商,但該門號撥打轉入語音信箱,另查到億全營造其他電話,均無法聯絡上包商,記者另以電子郵件及傳真傳送陳家投訴內容給億全,但截稿前未接獲回覆。(撰文:陳奐宇)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50922/26440469
有民眾向本刊投訴,房屋整修後,包商稱設計圖僅供參考,不肯按圖驗屋。工程期間還擅自更換房屋門鎖。事後互告鬧上法院,包商還逕自追加工程款要求償。房子沒裝修好,還惹了一端事端,讓民眾又氣又無奈。
曾任法官的林李達律師來為此案解惑。
問:裝修糾紛法院會如何認定?
答:裝修糾紛經常是各說各話,應回到契約內容判斷業者有無施工瑕疵、遲延完工等問題,進而釐清雙方權利義務較合理,所以簽訂契約的內容很重要,民眾應注意。至於裝潢施作有無違反行政法規或引發公共安全,應透過政府相關單位判定。
問:包商已在設計圖上蓋了公司大小章,事後卻不認帳。
答:業者以設計圖與合約中未蓋騎縫章為由,不願照圖驗屋;林李達認為既然業者在設計圖上用了公司大小章,就表示同意按設計圖施作,以僅供參考規避責任,恐難成立。
問:包商任意換掉屋主的門鎖,揚言破壞已完成的裝潢,有無法律責任?
答:包商可能涉及刑法的恐嚇及毀損罪。
問:針對包商在契約內記載,若未清償工程款,則建築物歸包商所有,合理嗎?答:完全不合理,依法,包商沒有理由以屋主積欠工程款而要求建築物歸他們所有。
問:包商訴訟時,忽然稱有追加工程款,屋主有可能需繳付嗎?
答:通常提告人要負較多的舉證責任,無法提供有效證據,往往很難主張自己的權利,請求賠償,反之,業者逕稱有追加工程款的情形,也要提出詳細確實的證明才可能請求成功。
律師廖芳萱看法相同,她認為不管如何變造設計,也不應該有瑕疵,如可證明當初驗屋就有瑕疵,業者仍應負責修繕。
另外依鑑定人及專家說法,業者的變電箱設計恐有安全上的顧慮,依據《刑法》第一九三條承攬工程時,若違背建築成規,可能導致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的罰金,建議屋主可以蒐證或請有關單位來認定,或透過刑事訴訟爭取權益。(撰文:古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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