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簽合約後變更內容的問題

小弟想請問一下大家
如果大家在簽定初步裝修合約
通常在第一次談完後後續還會有一些內容變動
比方說哪邊增減 多一個櫃子 少一個東西之類的
有時候多的話也可能刪減7.8次吧
大家在每一次都會重新在合約上註明嗎
之前房子主體重新裝修吃了一次大虧
跟裝修公司說主臥室要能放下浴缸
結果一看根本放不下
設計師只說改一下方向什麼的就可以了
結果...
根本沒辦法
但因為沒在合約上註明
所以也沒辦法要求打掉重弄...
請問大家都會每次變動都合約重新註明嗎
2015-07-30 0:25 發佈
合約需依照設計圖施工

如果當初設計圖就畫出要放置浴缸的位置與方向

就應該要由設計師去負責

再來,合約寧可寫詳細

小弟在合約內註明:「更動設計需甲乙雙方同意簽字」

所以當有需要變動的地方

就將變動處圖面與說明輸出紙本,雙方簽名

列入合約附件中

給您參考
謝謝您!
當初就是出錢的家人沒注意這個
才吃了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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