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款項已經全部付給他了,裝潢工程進行到一半,承包商在現錢拿了之後就避不見面。打電話給他都刻意不接,鑰匙也不還,裝潢工具他收走了,估計人跑掉了,現在該怎麼把他找出來面對事實?直接到警局說要告他嗎?還是跑到地檢署按鈴申告?請各位大大提供一下意見,感恩。

wendy2015 wrote:
我現在懷孕在身,實在...(恕刪)
salina chen wrote:
先備妥證據
寄發存證信函
去地方法院尋求免費律師諮詢
去消保會諮詢
然後去備案
wendy2015 wrote:
我現在懷孕在身,實在...(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