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隨著小孩出生長大,想要為了小朋友重新裝簧家裡,在房子中段做一塊遊戲室,並想營造明亮的氣氛,因為房子是邊間,所以興起了在中段側牆打牆做玻璃磚採光的念頭,側牆隔壁的鄰居,是一塊梯型的地,靠我們家的那一邊他們是沒有房子的,而是出車的車道(很寬),所以挖牆的辦法理論上是可行的。

(Google map空拍圖,我們想要在房子的北側1F的部份打一些牆做玻璃磚,圖上方為北)
當然鄰居會有疑慮,其實前陣子我媽已經有問過屋主,一口就被回絕了~(說這樣看光光不好) 可能我媽也沒有講清楚,讓他以為我們要開的是窗戶。
我目前的規劃是在第一張圖的走道柱子兩旁各挖一個高約150cm,寬約200cm的玻璃磚牆,因為我們的目地是引進陽光,玻璃磚雖然看不過去,但我也不想要每天看到他們車子移動的影子,所以高度設定是從180公分起,到頂天花板吧。 有跟木工朋友討論過,他是說這個牆是我們的,要挖都嘛可以挖,而且到時會用"切"的方式,一塊一塊把牆切掉,從我家這邊取下來,但可能要跟鄰居借地1~2天做外面的修飾,跟一些屑屑的清潔而已。
我也爬過文,有版友分享:
《建築技術規則》第45條第2款:「緊接鄰地之外牆不得向鄰地方向開設門窗、開口及設置陽台。但外牆或陽台外緣距離境界線之水平距離達1公尺以上,或已不能視之固定玻璃磚砌築者不在此限。
所以玻璃磚應該是可行的對吧? 我們認為這樣對鄰居的影響可以降到最低,頂多就是他們家看到我們家的牆,中間兩塊玻璃磚牆,比較不習慣而已。
目前因為鄰居屋主態度比較強硬,上次一口回絕,但我們家不死心想再試一次(上次他不知道我們要用的其實是玻璃磚,不是窗),想請問這樣子我們在法理上,站得住腳嗎?
跟鄰居溝通我是傾向和善拜託請他幫忙的態度,不過又擔心這樣又被拒絕,胎死腹中?或是該據理力爭呢? 請問大家建議如何去跟鄰居溝通比較適合?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