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大家好!
先跟大家拜個年,
祝福大家新年快樂,萬事如意!
事情經過是這樣:
去年底好不容易靠自己的力量買了人生第一間房,
是一間屋齡七年多的公寓大廈頂樓(十五樓),
裝修初期,由於不了解法令規定,
所以拆除了陽台外牆(外推使用)與部分磚牆隔間,
完成拆除後一週,樓下住戶反應他們家牆壁龜裂,
我們停工協商,並且前往樓下勘查,
龜裂部分都是牆壁粉刷表面髮絲紋,
以及部分廚房與浴室磁磚細紋,
(但從紋路旁的水漬來看,也不像是新的裂痕),
基於敦親睦鄰與尊重社區主委,
我們有請土木技師工會的有照技師來勘驗,
技師表示,我們拆除的陽台牆面與隔間牆對於大樓結構沒有安全疑慮,
相反的,由於我們是頂樓,
減輕的隔間牆重量也同時減輕大樓結構負擔,
若要說我們唯一不對的地方,就是違反建築法,
違規外推陽台,違規變更使用面積,
也因此,我尋求專業與合法協助,
我將陽台牆面恢復,
同時也委託建築師幫忙申請新北市室內裝修許可證,
申請完後一且依法施工,
但樓下住戶不信任我們請來的技師,
連同主委要求以社區名義重新向技師工會申請第二次勘驗,
所以,即使我已經申請了合法施工執照,
樓下住戶依然要求主委不准我們施工,
除非我們達成和解與賠償,
樓下住戶並提出一張高達十九萬的估價單索賠,
而且技師二次會勘結論也與第一次相同,
認為我們沒有損害結構安全。
而且也無法證明牆面龜裂是我施工造成。
事實上技師私下表示,
那些髮絲紋是混凝土收縮,或是地震等其他因素本來就有的現象。
而索賠內容如下:
全室水泥粉刷批土 43000 (27坪)
室內清潔 12000
廚房磁磚拱起復原及部分磁磚更新復原 20000
浴室磁磚全部更新復原 110000 (兩間不到十坪)
室內衛浴設備拆除後復原 10000
合計 195000
估價單只提出上述估價,
也沒有施工廠商資料,更沒有施工的詳細內容
由於家人對於法規不懂,所以後來只能接受,
就上述價錢賠償和解~
這是去年十一月底的事情,
賠錢後才繼續施工至今
現在工程進入尾聲,
只剩下室內粉刷、廚房系統廚具、與超耐磨地板舖設,
預計三月初可以完成,
前兩天樓下又說他家牆壁漏水,要求我們處理,
但水電師父前往勘驗,
漏水的地方為他的浴室牆面滲水到置物間,
樓下表示因為我之前施工造成他家龜裂,所以又滲水!
(註,我新家的水管當時就是怕會有後續麻煩的問題,
所以舊管線全部都不用,而是從管道間的出水口直接走天花板,
布線到室內其他地方,而且裝潢期間,我的室內並沒有用水)
所以我現在的問題是,
既然我當初已經賠償他二十萬,
對方沒有復原,現在又說是我造成的,這樣合理嗎?
當初十四樓提出索賠,也沒有證據證明他家的龜裂是我造成,
而且我去拜訪同大樓其他住戶,
每一戶龜裂的位置都相同(因為同大樓格局都相同),
甚至也有十一樓住戶表示那些龜裂本來就有了,
現在又向我要求要負責他家的滲水問題,
想請教版上,這樣是否合理?
我應該幫他們維修嗎?
抱歉,文長,而且大過年的就這樣......
謝謝大家,我只是想尋求建議,
好不容易靠自己買房,卻遇到這樣的事情......
由於對方跟主委堅持要結構安全,
所以才會請技師勘驗~
也由於我那一陣子上班忙,
經常不在國內,
所以委由我爸處理,
對方要求賠償以外,
還要簽一份和解書,
內容如下:
因甲方(我)八月初施工期間,造成直下住戶XXX,位於XXX房屋受損,
經雙方協調由甲方支付乙方現今新台幣二十萬元整,乙方則自行辦理修繕。
此次和解所支付之費用,僅用於目前屋損項目修繕,待甲方施工竣工後,
如有出現他項屋損之情事發生,甲方應完全負起修繕責任,
並乙方於進行屋損項目修繕期間,如造成他戶鄰損,應亦由甲方負起修繕責任,
以上事項甲方不宜有任何理由推卸責任。
甲方支付乙方該筆金額後,雙方達成現況和解,恐口說無憑,特立此書,雙方簽認以為據
當初我的確因為上班不在國內,
所以寫委託書由我爸暫代處理,
而這份和解書是最近因為樓下又提出漏水問題,
所以我爸才拿出來(老人家不希望影響我上班),
我才看到此和解書的內容,
雖然我違規拆除陽台在先,
但我後來也依法恢復,依法施工,
並依對方要求做出賠償,
現在樓下又出來要我為他家滲水負責,
再加上這份和解書內容只有單方面要求我無上限負責
因此有一種被勒索的感覺,
所以,希望有懂法律的網友給些建議與指教~
謝謝大家
回覆 Eric9048,
我現在的景窘境就是被這份合約書綁死,
因為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和解書這樣簽,
但也不能怪我爸,畢竟老人家不懂,
而且也是希望快把事情解決,快搬進去住,
但就像你講的,合約內容只有單方面的要求,
而且似乎是無限上綱,
這樣的合約內容合法嗎?
當初,我是有寫委託書,全權委託我爸處理,
但是合約書上的簽名並非我本人簽名,
所以我想知道這份合約的法律效力........
回覆 錢難追,
因為他家的龜裂,
我跟他雙方都沒人能證明那些是施工造成,
那些是本來就有的,
結構技師對於這部份也無法鑑定,
只能確定對於大樓安全無損。
申請完施工許可證後也配合他們做第二次勘驗,
但十四樓堅持沒有和解就不准我們繼續施工,
更慘的是社區主委也站在他們那邊,
所以我不和解,我的工人就無法進來施工.......
這部份,我覺得社區主委侵害到我的使用權,
因為我已經照規定復原,申請執照,依法施工,
主委還要求我先和解,實在無奈,
人生的第一間房卻弄成這樣......
回覆 Alex28,
謝謝你的建議,
除了拍照,現在我應該會再帶錄音筆~
全室水泥粉刷批土...她的數量金額看起來是整個房子了。
室內清潔費用這應該是請專門做裝潢後的清潔的費用,但他只是一般修補後的清潔。
浴室磁磚更換費用!!!這個可以看出樓下屋主應該並非單純想換龜裂的瓷磚那麼簡單吧?這個費用應該是連底層都要重新做的費用了吧?他是想藉此機會整修浴室嗎?
雖然你們錢已經給他也要不回來了~不過換做我的話,看到這份估價單我會覺得他根本不是牆面龜裂整理復原那麼簡單而已,我覺得這種鄰居絕非善類,就快斷了要跟他好好打交道的打算吧~一切照法律程序來,別再跟他囉縮~然後你有機會的話,看能不能拍到他家的照片,留有證據,那也再找一些工班幫估處理的費用留有佐證。至於管委會那邊我覺得可不用理他,那位惡鄰應該也是惡名昭彰,所以主委也不敢惹他,所以只能要求你,所謂軟土深掘就是這道理。
你是樓上戶,不用管鄰居後續會有什麼擾鄰行為,你就態度強勢一點吧,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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