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圖片所標示原本的陽台區域佔了整層樓的 25% ,不知道這算是陽台 , 還是建房子的時候 ,用室內空間做出來的陽台空間,如果如圖片虛線的部分 , 包起來這樣算是外推嗎?如果這陽台原本就不是外拉出去的,這樣包起來算外推嗎?需要另外申請嗎?
Juliance wrote:如圖片所標示原本的陽...(恕刪) 下列資訊取自於:http://cooltasso.spaces.live.com/blog/cns!F971A9C77B8E51E5!139.entry二、 陽台外推部分:按「建築法」的規定,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而內政部解釋函令規定,將建築物原有外牆拆除而以加裝於陽台上之窗戶為該建築物之牆,使原有陽台成為居室之一部分,而增加該建築物之建築面積者,應申請建造執照。------0101010101------因此,如果你原有的建築外牆沒有拆除的話,僅僅在陽台女兒牆上安裝窗戶,應該不算是『陽台外推』。但是,民國95年01月01日之後的所有新領得建照之建築案件,不但禁止『陽台外推』,也不得在陽台上加裝窗戶。請參閱:http://www.rainup.com.tw/rainup/faq-b.htm#1上述紅字部分,你必須再確認。如果你的陽台是在後面,通常都是熱水器的安裝位置,因此,若加裝窗戶的話,一定要注意通風,以免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