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目前正在評估各種訊號包括7.1家庭劇院,網路,BS訊號的架設,
尤其這些線路在上角料的時候都要先拉線完成,但設計師除非剛好是
這方面的專家,否則的話,如何去整合這些工程人員?
難道都要先找好這些人,再單獨請他們出圖,後由設計師整合全部,
那如果這樣,監工費又如何算呢?
舉例來說
裝潢 --->100W , 設計師的工班
冷氣 --->30W , 冷氣工班
家庭劇院 --->20W ,音響工班
總價150W
那監工費如果是5%,
這5%是 150 X 5% = 7.5W,
還是100 x 5% = 5W,
還望各位指點.
一起會勘討論需求然後讓設計師跟專業廠商去溝通 在畫出施工圖,
只要設計師把時間排程列出來再請各家專業廠商配合進出場佈線即可.
設計師本來就是需要整合各種工程人員,基本的 木作,水電,泥做,油漆,
廚具,衛浴,窗簾....等 都是設計師去排行程進出場,去控制施工的流程
進度以及完工的時間.
所以 有音響網路,BS,訊號的架設,也是一樣,只要一起先開會過後,
您提需求,然後專業的設備商工程師,提需求給設計師,有哪些部份需要配合
例如音響方面,主要音場,音質的部份由音響公司負責,但是他要告訴設計師,
音響主機 ,擴大機,真空管 前期後期..等設備數量,喇叭尺寸,或者色系,還有線路管徑,
大約需要多少,有沒有擴充需求要不要預留其他維修設計.以及音響功率大小.
設計師要去考慮 隔音降躁的材料的使用,避免吵到鄰居....等
網路則是一般住宅都會預留RJ45插座以及出線孔位置,而且大家都用無線網路了.無線AP 弄一台
問題不大.
BS.基本上要看耳朵要放哪裡吧,其他進到室內大部分只有線路分配的問題.只有客廳佈線還是每個房間都要!
這部份小弟沒研究!
請設計師將整體圖面完成之後 在跟專業的公司double check,不會有大問題.
音響網路或者BS.訊號..等公司基本上一般只負責安裝設備以及佈線,並不會出圖
就算出圖也只有示意圖居多,例如哪個房間擺哪些東西或者設備.
監工費,設計師設計的部份作為計算標準 也就是一百萬的幾%,但是責任歸屬就分開承擔.
如果是請設計師整合,包含音響冷氣以及居家設計部分,當然以整體費用計算,但責任歸屬就由單一窗口負責
也比較不容易發生互踢皮球的情況.
小建議,有越複雜的管線或者設備繁複者,要請設計師,將方便維修的需求納入設計考量內,例如一些線路的導槽,
電源通過的電路部份盡量避免纏繞等,避免過熱引起火源
淺知拙見 參考參考.
Br,
/Jacky 龍崎十郎
道本無遠近,曲直在人心。
1. 自己做功課後, 告訴設計師怎麼做. (記得簽約時..有圖有真相)
2. 找信任的音響廠商, 付訂金, 讓設計師和廠商溝通. 一般不算設計費..
另外, 網路部分跟水電比較有關, 應該是您把需求跟設計師說, 由設計師工班負責..
在此分享我的一些經驗...過去廠商和工人疏忽過的事
1. 電視若做內崁壁掛式, 要注意電視厚度, 還有背後有插頭(HDMI, 色差, 電源,...whatever..)時是否會頂到電視牆, 還有內崁區域大小要算好, 太小會頂到電視, 太大電視會遮不住...最好電視型號和呎吋盡快決定
2. 後環喇叭要注意天花板的開口要看喇叭的內徑, 我的木工不知怎麼了竟然開成外徑, 導致喇叭沒地方鎖, 廠商說有拿紙樣板給他們, 我也確實看到紙樣板是喇叭外徑, 並且內有虛線描述是內徑, 但是是英文的...雙方各說各話下...最終要補天花板...很麻煩....
3. 投影布幕盒有效寬度必須足夠(一般15cm), 我的木工自作聰明, 是開15cm口沒錯, 但竟然在盒內釘角材來栓盒蓋用的絞鏈五金. 結果安裝投影幕時放不進去....#@$%#@%
pigbull_2000 wrote:
可是我其中接洽到的設...(恕刪)
大大息怒先.


或許一開始接觸的時候,該設計師沒有把收費的標準說清楚吧以小弟而言 僅收設計的部份,裝潢 --->100W ,就收100w的部份,要不然如果客戶買了一個三百萬的廚具?或者整套百萬音響那不是爽番,但是相對的,不收監造費用,也意味著,對這個部份的配線供電...等責任歸屬就變成是專業廠商的責任,
那就會請專業廠商來告訴小弟,那裡要做哪些東西,然後白紙黑字寫下來,設計圖出來之後再請業主以及專業施工廠商一起看過之後簽名蓋章,表示該設計完全符合他們的需求,日後也比較少爭議, 避免廠商有推諉塞責,說你設計有問題,沒有留維修孔啦...barabara之類的. 大家看圖之後簽名畫押,省的日後有理說不清!
基本上,剛開始跟客戶接觸的時候,都會言明收費標準,
例如以初次堪場而論,大部分公司不收費,但也有設計公司要酌收車馬費的情況,設計公司要說清楚,請設計師來看的人也要問清楚,避免模糊地帶,事後比較不會有爭議.
相同的再設計合約規範裡面也是一樣,大部分設計與施工分開簽訂合約,在簽約之前都有給客戶七天審閱合約的時間
內容應當會載明,設計約收費方式.以權狀坪數計算,或者以實際室內坪數計算,又或者以實際施工面積計算..等
有些設計公司以全部工程費用的10%來計算,所謂的設計費用以及監造費用.
大部分的方式,應該是設計約歸設計部分,以坪數計算,另外監造部份 以工程款的總價百分比5~10%來計價較為合理,因為越大的工程,公司現金流以及風險部份越高,每個公司的營業方式稍有出入,而監工費用若要涵蓋其他專業部分的話,就會有責任歸屬的問題,一般而言,如果是委請設計師出面去整合所有問題包含設計圖面的話,是要付費的,重點是設計師公司也懂得專業規劃.
如果大大不想要付其他音響設備的部份的話,那只要跟設計師說,要預留那些線路的管線溝槽或者音響擺設位置..等
設計師公司也應該不會那麼的不近人情,畢竟在設計上,本來就必須要考慮到客戶日後有可能產生變化的生活模式,
例如液晶螢幕可能變大,或者可能會擴充音響設備..等,這是在一開始的需求表內就會談到的事情,設計師本來就會考量進去的東西,只是在當下如果一次性施工的話 對業主對設計師對施工單位,如果遇到問題,在整體裝潢尚未完成之前,適當的修正是可以把問題減到最低.
回歸到問題所在,如果可以分段施工的話或者一定比例上,都是由專業的公司規劃以及組裝,設計師只是將其納入並融合在設計內的話,有些人願意付費,有些人則認為可拆分為單項工程,而不應當由設計師來收整體監造費用.我想這只要說清楚就可以了.大大有自己的疑慮,付費的是您,提出您的主張在去溝通 也應當非難事才對.
而監工的部份,如果大大具備相關的常識以及經驗的話,其實也未嘗不可,自己賺,只要您可以取代設計師的職責的話.
就連設計自己來也未嘗不可.
只是如您所說,有些東西的收費要符合所謂比例原則,如果裝修五十萬,其他部分一百五十萬 而監工費用要全部都收的話,似乎不太符合比例原則.
例如專業錄音室來說,其實坪數可能都不大,一般設計裝修假設一百萬,但是裡面的錄音混音設備,或者單單一隻麥克風可能都超過一百萬(例如阿妹演唱會專用的那隻小白) ,那要收監工費可能就不符合比例原則.
這東西收與不收其實沒有絕對,只要事先講清楚說明白即可.如果設計師真的不對盤,或許換一個也是不錯的選擇.
其實大部分的問題都在溝通與認知上面.例如為甚麼有人設計費要以室內坪數來收,有些人願意只收設計的部份沒設計到的部份不收費.這又是見仁見智,以委託者角度來說,能省則省,當然無可厚非,以設計師角度來說,設計的東西是整體的,即便你只設計客廳,難道不需要考慮出入的動線光線通風..等等問題嗎,難道剪頭髮的人不需要考慮到你的臉形,只要照你照片上要的髮型兜上去就完成你要的東西,我想各有角度不同,當然這就是認知上面的差異,其實只要選擇適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重點是多多溝通,就能減少很多問題的發生.
淺知拙見 參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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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龍崎十郎
道本無遠近,曲直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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