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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防水費用??

4樓公寓~約23坪~想找人來頂樓防水施工
該如何做才能做到一勞永逸..
請問這樣大約需要多少$哇??
2009-12-29 12: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頂樓防水費用
蓋鐵皮,最少撐10年,又可以隔熱

其他都撐不久...這是事實
down5331 wrote:
蓋鐵皮,最少撐10年,又可以隔熱
其他都撐不久...這是事實


是嗎?
那屋齡超過10年的房屋,每家都漏水囉?

我家也10多年了,頂樓也不見漏水呀
所以二樓的大大是說最少撐10年
如果居住地不常下雨的話不一定可以撐20年
我是陌生人9號。
我家頂樓沒鐵皮屋加蓋,也是直接淋雨 (中部)
10多年了也不見漏水

我相信頂樓防水有做確實,都可以用好幾十年吧
否則一些老舊公寓、住宅怎麼辦? (頂樓肯定都漏水?)

那全台灣大概有半數房屋都漏水了
我想二樓的意思是說"已"漏水的房子
所作的補救方式

不過就算如此,也是有點悲觀啦
廣告多按,01不慢,無料論壇,這裡最讚!!....報告:狗腿可以不用關警閉嗎?
SORRY~ 是我誤會了
我想說這樣的話.... 全台不就有一半房屋都會漏水@@

所以治標方法還是房屋興建時就要做好防水,否則日後就麻煩了
上面蓋一層鐵皮屋頂是最好的
只要加屋頂就好
除了防水 還可以隔熱
夏天的時候 4 樓的溫度 大概會少 4度
RC放熱也不會持續至晚上
其他的方式 都只是局部 無法全面


peggytsui wrote:
4樓公寓~約23坪~...(恕刪)


頂樓防水如何一勞永役

除了樓上幾位大大說的搭鐵皮以外
但搭鐵皮屋頂需四面都封起來才有用
只搭屋頂.風大一點還是會把雨吹進來
在來就是 . 各位大大覺得"公寓屋頂可以讓你隨便加蓋嗎"?

頂樓加蓋部份,現行買賣概分兩類:一為簡單起造僅有遮風避雨的功能,其功能並不齊全,必須依附頂樓始可使用者;一為完整起造,可不必依靠頂樓而能單獨使用,具有高度經濟效益。相比較之下,前者的爭議較大。在屋主及買方意思表示不明情形下,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契約所載,而該頂樓加蓋是否應歸屬買方,應依買賣當時的情況,例如屋主是否對仲介主張出售的意願?簽約時是否對該加蓋做說明、或於買方付定前曾帶買方參觀加蓋部份,向其解釋如何使用等語,以釐清加蓋之所有權歸屬;同時,買方必須瞭解,頂樓加蓋部份係屬違建,隨時有被拆除的危險,無論該加蓋部份之裝璜如何,若一旦為政府公權力所拆除,危險負擔應依民法的規定,交付之前由屋主負擔、交付之後由買方負擔。建議消費者於購買房地,若一併承購加蓋時,應特別注意買賣合約的內容,須連同加蓋部份載明清楚,並將責任歸屬劃分明確,以免損失過鉅。

社區頂樓屋頂平台,此為公寓大廈的共用部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公寓大廈…樓頂平台…,非依法令規定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不得有變更構造、顏色、使用目的、設置廣告物或其他類似之行為。」;因而如有公寓大廈的住戶在頂樓屋頂平台搭建違章,此一問題涉及兩方面:一、為違建的管理;二為屋頂平台的利用。

內政部營建署於民國85年10月14日以85營署建字第20026號函認為:「…按公寓大廈住戶利用屋頂平台打球活動,需圍以網籬,該網籬如為臨時性且非屬建築法第7條所稱之雜項工作物者,在無危害公共安全條件下,其建築物高度計算,得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第七款及第七之一款規定,不計入建築物高度。惟屋頂平台之使用,因涉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仍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辦理。」,此一函釋亦在在說明前揭意旨。

而一屋頂平台上的違章建築超過「15年」,依法不可能成為合法建築。就以台北市而言,台北市的《台北市政府當前取締違建措施》規定,其執行拆除計畫有三大要點:

民國84年1月1日以後產生違反台北市違章查報作業原則之違章建築,不論地區及違建規模大小,一律查報拆除,並列管加強巡查,對拆後重建及施工中違建,則採現查現拆及移送法辦,以遏止新違建產生。

一般最常見的違章建築,如室內夾層與陽台外推,屋頂平台、露台、前院、後院、屋側、法定空地,甚至佔用防火巷而擅自增建者,另一種較不容易被發覺的便是室內違建,例如將上下樓層打通為樓中樓,或為增加室內使用空間而擅將鋼筋混凝土牆或剪力牆拆除,此不僅會影響到建物結構安全,如不幸因天災而導致建物倒塌,還得吃上公共危險罪官司。



屋頂正確防水工程晚一點我再PO上來
peggytsui wrote:
4樓公寓~約23坪~...(恕刪)


防水知識

一、 建築相關常識:

..........
1. 對營建體系的認識:



建築物的起造團隊與過程是相當複雜,而防水工程對一個消費者而言,在起迄過程中,又是那麼的專業與遙遠,消費者幾乎很難置身其中。因此我們只建議對一個消費者來說,您只要於簽定合約時要求一個「長期、有效的不漏水保固」即可盡其功。





二、 防水的相關常識:

..........
1. 防水層的意義:



一般人總以為水泥(含水泥砂漿、混凝土)即有防水之效果。其實,水泥砂漿或混凝土若施作得宜,是有一定的防水效果,但是由於其施作過程要注意之地方太多,常常會造成局部缺失,防水效果就大打折扣。尤其一旦造成裂縫,則會喪失防水功能。
防水層,是一層介於結構體與裝飾面(鋪面)層之間,具有不透水性、彈性及耐老化的一層薄膜,它能阻止滲入裝飾面(鋪面)層的水份,滲透入結構體內,再滲入室內。


2. 防水工程的施工原則:




被接著面的乾淨原則:
防水層與被接著面之間,不可以有任何的雜質或污染物,否則防水層會因接著不良而剝落。

被接著面的乾燥原則:
除水泥系列之材料須於混凝土濕潤之狀況下施工外,其餘任何防水材料均須在被接著面有充分乾燥的情況下施工。

被接著面的平整原則:
除水泥系列之材料可於混凝土面稍粗糙之情況下施工外,其餘不管片狀材料或塗膜材料均須在被接著面平整的狀況下施工。

防水層施工前之底塗(底油)原則:
為使防水層能與被接著面接著良好,除上述須保持乾淨、乾燥、平整外,於貼著防水層之前,須塗佈與防水層同性質之底油,以保証二者能接著良好。

防水層直接接著結構體原則:
防水層尤其在收尾之末端部位,須直接與結構體接著,以避免二者之間有間隙造成漏水現象。

防水層之連續性原則:
防水層須一直連續施作,中途不可有中斷,且防水層與防水層之間須有一定的搭接,以確保沒有漏洞。

防水材之適材、適地、適用原則:
不是任何一種防水材料均可以從屋頂作到地下,或適用於各種被接著面,故應就不同部位、構造、材質,而作不同的選擇。

防水材的正確施作原則:
各種防水材料,依不同廠牌、性質,其施工之步驟、配比,均可能不同,故須遵守正確的施作原則,才能達到應有的效果。

防水層的保護原則:
防水層施工完了,均須作保護層,即使是防水層露出之工法,亦須以塗料等作保護。防水層之妥善收頭原則:根據日本的防水工程失敗例之調查,防水層常因收頭不良而導致漏水,故防水層之收頭極為重要。一般其收頭之原則有二,一是收頭部位須高於舖面層20公分以上,另一點是收頭處最好以金屬的東西去做機械式固定,以免時間久了以後,造成防水層的接著力疲乏而脫落。

防水層之妥善收頭原則:
根據日本的防水工程失敗例之調查,防水層常因收頭不良而導致漏水,故防水層之收頭極為重要。一般其收頭之原則有二,一是收頭部位須高於舖面層20公分以上,另一點是收頭處最好以金屬的東西去做機械式固定,以避免時間久了以後,造成防水層的接著力疲乏而脫落。


3. 建築物各部位的防水措施:




(1) 屋頂之防水層位置
屋頂之防水層係在樓板之結構體上與鋪面層之間,換句或說,當您每天上屋頂時,您所腳踏的不管是水泥磚塊、泡沫水泥面或是磁磚面,那只是防水層的一個保護層。如果您能夠直接腳踏防水層,那這個設計就有錯誤了!(防水層鋪露在外的屋頂,不易讓任何人都可上去)。
另外,防水層之收頭處也必須高出鋪面層至少20公分以上。

(2) 一般的外牆防水措施

a. 鋼筋混凝土(RC)外牆:


對鋼筋混凝土外牆而言,由於其處於垂直狀態,一般對防水之處理,均只針對牆面之阻水較弱部位作防水措施,其餘,則靠磁磚面及水泥漆面或其他鋪面本身之滑水性,以不使水滯留達到防水功能。

b. 磚砌外牆:


我國一般民宅加強磚造之建築物仍然相當多,故外牆以紅磚砌成者仍相當普遍,而此類外牆之防水往往被忽略,故一般民宅常常到處看到外牆內側有壁癌現象,須於外側作全面防水。



(3) 浴廁、廚房的防水位置:
在浴廁間尤其是磚砌隔間牆時,防水層施作須從底部至天花板為止。但在廚房,除底部須全部施作防水層外,壁面可視用水位置作局部施作。

(4) 地下室的防水措施:
地下室工程由於開挖工法的不同,其防水施工方法亦不同,尤其地下工程的複雜性,防水層之施作亦相當複雜與困難,在此我們僅就防水層之施作位置,簡單予以說明。

a. 全裹包起來之防水工法:


是以防水層將整個地下構造物全面裹包起來之防水工法。

b. 外防水半裹包工法:


只在地下構造物之外牆及頂部作防水措施,底部則只抓漏而不作防水處理,但預留水槽,將滲入之水以抽水馬達抽出之。我國民間建築採用此方法者甚多。

c. 內防水:


一般在外防水無法處理 (如外側沒有足夠之作業空間) 時,多會採用內防水方式,多會在地下構造物之底部之側牆作內防水處理,但對頂板,則仍以外防水施作。

d. 連續壁之防水:


連續壁一般在日本是把它當作開挖時之臨時擋土措施使用,亦即當開挖完後,會在連續壁之內側,再打設一道永久牆,故可於永久牆之外側作外防水。但在我國由於為節省空間及成本,大多將連續壁直接當作永久牆使用,故只能作內防水層。又由於連續壁一般之品質均較差,故防水層之功能,亦較無法期待。




4. 認識各種常用的防水材料:



由於防水材料之種類甚多,一般人對防水材料的認識很難涵蓋全貌,本文亦僅對一般常用之材料加以分類後逐一介紹,且為避免有介紹品牌之嫌,本文均使用材料之通稱介紹之。

(1) 片狀成型防水材:


此類的材料係指防水材料已在工廠製成薄片(膜)狀,然後在工地再以各種之膠粘劑,將防水材貼著於防水部位之材料。

a. 油毛氈:


油毛氈俗稱黑紙,是以原紙浸濡瀝青後,使其達到不透性之防水材料,其使用歷史最優久,且由於其可以作多層重疊張貼,故在日本是使用量最多,且信賴度最高的防水工法。但由於施工時須使用高熱熔融瀝青,故具有臭味及工作危險性。台灣近年來已漸少使用。
一般現場施作以2層油毛氈3層瀝青(俗稱5皮),或3層油毛氈4層瀝青(俗稱7皮)為主。

b. 自粘性橡膠瀝青防水氈(膜):


台灣目前市面所採用之自粘性橡膠瀝青防水氈(膜),表面鋪一層PE膜,再以橡膠瀝青當粘著劑,粘著於PE膜之背面。本產品由於施工上不需加熱且施工方便,近年來使用量頗多。但在台灣因均以單層施作,失敗率亦相當高。

c. 烘烤式(俗稱熱熔式)改質瀝青防水氈:


以經改質後之瀝青為主材料,並於防水氈之中間夾入不織布等之補強層。一般之厚度在2.5㎜~5.0㎜。施工時是以瓦斯噴火器,將成卷之防水氈之表面烤熔後,再以熔化後之改質瀝青為粘著材,再滾壓防水氈粘著於地面之施工法。
一般現場之施工有單層施工或2層以上施工。



(2) 塗膜防水材:


此種防水材料係指防水材料在施工前是粘稠狀或液狀,經以塗刷方式塗膜於防水部位,待其硬化後形成防水層之防水材料。

a. PU (聚胺酯)防水材:


此材料一般是以兩種粘稠液狀材料加以混合攪拌後,以塗刷方式塗膜,待其自然化學反應硬化後,形成防水膜之一種材料。由於其施工簡單,故在台灣使用相當普遍。但其運用上仍有其技術性及施工條件,而我國現行因常常錯誤使用,故失敗率仍相當的高(如此材料不適合於施工完了,再在其上覆蓋水泥砂漿或磁磚等之鋪面工程)。

b. 亞克力系防水膠:


是一種水性亞克力樹脂之防水材料,在施工上只需將材料塗刷於防水部位,待其含有水份自然乾燥硬化後形成防水層之一種材料。此種材料因可有多種顏色,故可用於防水兼表面塗裝材,但一般不可使用於經常浸水地方的防水。

c. 乳化瀝青(俗稱黑膠):


係將瀝青乳化後變成水性之防水材料,其施工方式同亞克力防水膠,只需將防水材料以塗刷方式塗膜於防水部位,待其自然乾燥硬化後形成防水層之一種黑色防水材料。此種材料一般適用於局部補修工程,但若要用於全面防水,則須加補強纖維,但在日本實際運用於屋頂之主防水層者甚少。

d. 水和凝固型(俗稱彈性水泥)防水材:


是一種以高分子樹脂乳膠及水泥、細砂、添加劑等拌合而成之防水材料,其本身因具有水泥之性質,又另添加樹脂後具有彈性而被俗稱之彈性水泥。其施工亦以塗刷方式塗膜之,在日本一般均使用於水槽、地下室外牆、浴廁等部位。

e. 矽酸質系塗佈防水材:


是一種於水泥中加入活性矽、細砂等添加劑之水泥系防水材料。其使用時,只須拌合水份即可使用,此種產品是日本建築學會唯一認定可以用於地下室內側之防水材料。在我國近年來有應用於防止磚牆內側之壁癌使用,是為治壁癌最有效之防水材。

f. 水泥砂漿添加劑(俗稱防水劑):


是一種最傳統的防水材料,一般是將此防水劑以一定之比率,添加於1:2~1:2.5之水泥砂漿中,以增加水泥砂漿本身之防水效果。因市販之防水劑種類甚多,且效果良莠不齊,但依日本之試驗結果,一般之效果以高分子樹脂乳膠系之效果較好。



(3) 填縫膠類防水材:


一般之填縫膠類以「矽利康」為最典型之代表材料。其實,「矽利康」或稱「矽膠」只是填縫膠類中之一種種類而已,但是一般坊間,均錯誤地將「矽利康」當作是填縫膠的代名詞。



頂樓防水共分為三大項目~~費用也會因為每一項目施作材質不同而有差價~另外搭蓋鐵皮沒有防水保固~而且不知道颱風來了~從四面八方滲水而入~該算誰的~全面都蓋~施作過程有人檢舉又算誰的~漏水就應該施作防水~而不是老王賣瓜自賣自誇~應該針對重點施作~而不是做一些跟此類無關之工程~等待問題來時~才在推卸責任..



第一項目~頂樓防水應先將舊有回填之層面打除.舊有防水材料剔除~至本身結構面~簡稱(RC層) 完成後確實找龜裂~裂縫~銜接角~(女兒牆及地面結構銜接處)簡稱R角補強~素地整平清潔此為項目一~費用依據坪數及打除厚度~估價=打除費~吊運~清運費用~



第二項目~防水施作~此項目重點在於施作流程及材料運用~如果善用於材料及工法正確~重點補強~如裂縫~R角等等~則防水效果及抗熱~效果佳~防水防熱可達數十年之久~依據施作標準保固10年~不建議使用不適合頂樓屋頂之材料~如彈性水泥~抗熱性極差~受熱後張性受限~



第三項目則為防水施作無誤測試未滲漏水後回填本身地面凹槽與其樓板平高~及洩水坡度整平~落水頭更新等等~費用依據施作回填物當時價格而定~如回填水泥沙整平~或是發泡水泥整平~在貴一點就是加上貼磚~



如果為了經費考量~省去施作項目第一跟第三費用的確是減少最少60%~那就是直接考驗施作者的經驗及材料~因為此項施作~保固有限~即使跟您說可以保固..三至五年~而等到真的漏水的時候在來修補~裝潢不在保固內~屋主可以接受幾次這樣的修補呢~



PS.防水材料皆有防水效果~只是種類多的讓一般人無法分辨其效果及屬性可達最久之年限~這都是專業的經驗與技術~簡單的說~防水材料油性物質~通常抗張性~抗裂性~抗收縮~抗熱都很好~可是缺點~滲透性沒有水性的材料好~在加上施作上~油性非常怕粉塵~水氣~污垢等等~一個頂樓防水重做~這些都是不可能完全清除的乾淨的~所以施作者本身在底塗的部分一定會一直加強~以達到粘著附著確實~不然就失敗率高~關於這個部分範圍很廣~要將所有的材料性質~好壞以一篇文章說盡~實在很難~我只能說~防水要注意的不是只有防水~還要防熱~另外材料對~冷熱收縮現象的抗壓力也很重要~在台灣海島型氣候(西北雨)的過程中~材料是否可以達到此效果~這是常常防水失敗的因素之一~



總結~不管最後選擇什麼~最好是可以一勞永逸的根治此類問題~不然錯誤的工法及方式~很可能會導致後期修繕的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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