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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il停權事件,對google公司的嚴重失望!!!

給發文的網友一個建議, 你的這些問題在你申請Google帳戶時, Google就已經把雙方的責任歸屬說明清楚了:

服務條款:
https://accounts.google.com/TOS?loc=TW&hl=zh

我稍微看了一下, 在第5.1條就已經要求你提供 "準確、正確及最新之資料"

在你按下 "我接受: 建立我的帳戶" 這個按鈕後, 就表示你已經 "了解" 而且願意 "遵守" 這些規範.

是啊
Google基本的服務也沒要求你填什麼重要隱私資料
像身分證字號或地址
而且Google本身就很重視隱私政策

endingchen wrote:
給發文的網友一個建議...(恕刪)


沒錯!! 自己沒看條款就說google沒說清楚....
他在妳申請按下我同意的那刻就通通告訴你了...
只是你自己不願意去看而已~ 怪誰?
QOO1007 wrote:
我也一樣.填個1911/01/01..就被鎖
...(恕刪)

那我可慘了
我真的就是一月一日生日
不過我都亂填
網路第一原則
個人資料絕不外漏
不過我亂填都可以過就是啦
可能我只要填上真正的生日就會被停權了吧
哈~~~~

藉這個版順便問一下
我用GMAIL好幾年了
向來都很順利
我是用電腦端OE來收發信件的
大約在半年前吧
我只要一天平均寄個五六封信就不能再寄了
原因不知
必須上GMAIL網頁輸入帳號密碼然後再輸入那個驗證圖形字
苦的是
那個圖形字平均都要五次以上我才能半猜半想才能過得了關
真是苦不堪言
後來三個月前左右變成只要我一天寄個兩封信他就鎖了
又得上網頁輸入圖形字才能登入重新使用
而那個圖形字真的是讓我放棄使用GMAIL的最大原因
不知道有誰也有這種現象的嗎
主要是甚麼原因造成被鎖的哪
如何可以避免哪?
我有蒐尋過這方便資料
但沒有答案
真慘阿~~~~
首先 它是免費的
販賣用戶資訊的確是他營利項目(只是用戶使用行為之類的,不可能包含個資,他真的太大了,根本一堆人盯著)
vangelis wrote:
我不是很有錢的人,但我注意自己的個資並沒有錯,
您覺得沒有錢就不該注意嗎?我只能說遺憾,就這樣。...(恕刪)

保護自己的個資是理所當然,
但也不能為了保護個資而做過頭,
至少Google已經言明在先,你不看是你的問題,被鎖也是理所當然。

凡骨 wrote:
網路第一原則
個人資料絕不外漏
不過我亂填都可以過就是啦...(恕刪)

絕不外漏?我想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吧,
早就有人做過研究,
基本上一個普通人想要在這個時代讓自己的個資絕不外洩只有一個方法,
就是拔掉網路線,不要上網,當然手機也不能有上網功能,
但這樣講並不表示個資可以隨便外洩,
要不然被人人肉出來造成現實生活上的困擾就不好了。

所以比較正確的作法是:
1. 比較知名或看起來正派經營的網站可以給個資。
2. 要填假資料的話就要假到底,並做好被鎖被告(偽造文書)的覺悟。
3. 使用者條款跟隱私權規範要看清楚,不要出事才來揮說不早講。
停權剛好而已~~


vangelis wrote:
我不知道是不是在01...(恕刪)
aquaaqua wrote:
絕不外漏?我想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吧...(恕刪)

這位大哥不要這樣損我啦
我應該沒有得罪你吧?
看重自己是應該的
為啥要瞧不起自己哪?
我的想法是像銀行或是信用卡之類被出賣個資這非我所能控制
也根本無法避免
但網路是可以自己做選自己做決定的
我們可以盡力保護自己不是嗎
他又沒強迫我們要加入
如果要是沒給正確個資就犯了偽造文書罪
我想你就真的太看得起網路了
偽造文書是刑法公訴罪
算一算
數以億計的人口都得關進大牢裡囉~~~~~

凡骨 wrote:
這位大哥不要這樣損我...(恕刪)


路過剛好看到,來囉嗦一下…

填假資料確實是符合偽造文書的構成要件,而網站確實也可以依此對使用者提告,因為也是公訴罪,所以檢察官也可以主動提出。

但在實務上,沒有網站會花力氣去求證資料的正確性(網站也沒必要這樣去得罪使用者 :p)。

換句話說,不是不能告,全球幾億人也不是不能關,只是沒人會這麼做而已 XD(吃飽太閒)

whocareyou wrote:
路過剛好看到,來囉嗦...(恕刪)

偽造文書罪必須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且以足生損害之虞即可,亦即以偽造之文書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危險即行成立
請問在網路註冊時填寫假資料是足以損害到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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