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看上一新成裝潢屋因~同建案只剩這一間~在雙方在價格上爭議許久~房價有下殺到~可是建商說明因裝潢只完工一個多月且無人使用~裝潢部份無談價空間實報實銷~我是還覺得他裝潢部分有灌水之嫌~因迫切於買屋~所以於上星期就下訂金10萬後~於2日後簽約60萬~把資料交給代書處理
等待對保及交屋之際~建商因同建案要交屋(前銷售中心也將交屋)~臨近新建案又尚未完工~說要把銷售中心暫時遷至我未交屋新家~
請問各位大大~那我們在簽約後交屋前~可以任由建商如此嗎~那我們的權益又該如何~
謝謝各位大大無私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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