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簽約後交屋前建商把我新家當銷售中心~請問我該怎辦????

小弟看上一新成裝潢屋因~同建案只剩這一間~在雙方在價格上爭議許久~房價有下殺到~可是建商說明因裝潢只完工一個多月且無人使用~裝潢部份無談價空間實報實銷~我是還覺得他裝潢部分有灌水之嫌~因迫切於買屋~所以於上星期就下訂金10萬後~於2日後簽約60萬~把資料交給代書處理
等待對保及交屋之際~建商因同建案要交屋(前銷售中心也將交屋)~臨近新建案又尚未完工~說要把銷售中心暫時遷至我未交屋新家~
請問各位大大~那我們在簽約後交屋前~可以任由建商如此嗎~那我們的權益又該如何~
謝謝各位大大無私的解答
2009-03-06 11:47 發佈
可以跟他們說要用可以
不過價格重談
誰要用別人用的東西阿
"建商說明因裝潢只完工一個多月且無人使用~裝潢部份無談價空間"

他們若真的把銷售中心搬去你家,上頭這句話就叫建商當你的面給吞回去...........
blesschang wrote:
"建商說明因裝潢只完...(恕刪)

對阿
如果銷售中心搬到你家
你就說裝潢費全免
要的話就用 不要拉倒
額外一提,君不見現在很多地方刀的馬路邊就有房仲業者擺攤賣房子了嗎?

跟你的建商說,叫他們在社區的空地上擺張陽傘椅也可以當銷售中心啊~~~
其實也不用怎麼辦,因為又還沒驗收
驗收前仔細檢查,有什麼痕跡缺角的,就叫建商打掉重做,不然就驗收不過。
建商很可能會用折價的方式來解決,那就看你願不願意了。
我想一般人也不想住進一堆人已經用過的『新家』吧

不過如果一堆人用過之後,家具裝潢看來跟新的一模一樣,那就算囉。不過我覺得這機率很低就是了。
blesschang wrote:
"建商說明因裝潢只完...(恕刪)

是啊帶部相機去拍照存証
就說以後交屋驗收一點一點的驗
有沒有當過樣品屋的價格當然不一樣
要不然就是交屋時要重新整過,但這也要你肯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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