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房屋達人麻煩幫小弟看有什麼方法解決..
我姑姑在內湖有間房子要租,
在過年時委託了間仲介出租,是專任約,
而目前我剛好有個朋友的姐姐想租,
打給那仲介問說可否解約,
他說不行,簽了就簽了,白紙黑字的,
就算你自己租出去也要付一半的租金做仲介費,
在五月前一定會幫你租出去..
那從現在到五月這中間的租金收入我姑姑不就要損失了嗎..
因為我對這方面不是很了解,
我想請問一下是否有方式可解約而沒有違約方面的問題..
麻煩各位前輩幫忙一下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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