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幾個問題請問板上大大
1. 所謂室內面積是包括哪些部分?例如陽台,雨棚等?
2. 陽台,雨棚有其他特別算法嗎?因我直接用磁磚塊數目去計算室內面積跟建商所說差距頗大
3. 土地謄本上會寫公設有多大?室內有多大? 謄本上資料一定會跟我們所買到真實相同?
jojo1988 wrote:
有下列幾個問題請問板...(恕刪)
一定會相同,只是分布在哪些地方而已......因為公設通常會有很多筆,如果將所有的「測量成果圖」調出來計算,一定跟權狀上記載的一樣......如果不一樣那問題就大囉~~地政人員可能吃上「登載不實」的官司.....
一般來說~
北 部:室內坪=主建物(純室內坪), (車位另算,有時因陽台使用率較高,會納入室內坪)
中南部:室內坪=主建物(純室內坪)+附屬建物(屋簷面積/陽台/屋頂突出物...)
房屋總售價=主建物+附屬建物
建商的建築成本只計算主建物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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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是:
最近看到一間社區型透天,附屬建物共有11.4坪(屋簷面積/陽台/屋頂突出物)
議價時,可以把屋簷面積和屋頂突出物扣除嗎?(一坪10萬,就要114萬了...嚇死人了~~)
建物謄本登記如下:(4F半,1F為停車用/2F為中庭/5F為陽台.神明間)
層數:003層
層次:1層14.1p
2層14.1p
3層14.8p
屋頂突出物3.8p
地下層15.9p(停車用)
附屬建物用途:陽台 面積3.4p
附屬建物用途:屋簷面積4.2p
共用部分:6.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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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室內坪要如何計算呢?議價時,是以上列的總坪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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