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有關贈與稅?

問題:甲父(已死亡)於約30年前口頭指定信託甲之堂兄(下稱乙)一農地給與甲之子
(下稱丙),乙於一年前死亡,死亡前半年按指定信託過戶給丙(因過戶時已不是
農地故已繳過增值稅)。

國稅局於乙死亡時要核扣遺產稅,乙之繼承人主張此地為甲父信託給與丙,以減免
遺產稅,但國稅局卻將此地以土地反還權歸戶給甲,並要求甲繳交甲贈與丙之贈與稅及
漏報一倍之罰款。

請問甲要如何主張或證明此地為甲父指定信託給與丙,非其本人所有,才可減免贈與稅?
謝謝!

2009-02-05 16: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贈與稅
at123123 wrote:
.......但國稅局卻將此地以土地反還權歸戶給甲,並要求甲繳交甲贈與丙之贈與稅及
漏報一倍之罰款....(恕刪)

表面看起來國稅局的要求似乎沒問題啊,因為是要求甲繳交贈與稅而不是要求乙啊!

而且甲口頭信託給乙時並未繳交過贈與稅,現今過戶給丙時繳稅應該是正常的吧,
即使當初未口頭信託,由甲直接過戶給丙也一樣要繳交一次贈與稅或遺產稅啊......

因地目變更而導致必須繳增值稅,跟後來追繳的贈與稅應該是不一樣的吧?.......
感謝ysc_kyy大回答
是甲父(已死亡)於約30年前口頭信託乙再過戶給丙(甲之子)
非由甲信託乙
乙丙非二等親內



at123123 wrote:
感謝ysc_kyy大...(恕刪)

沒錯啊,就算祖父將財產過繼孫子也跑不掉贈與稅或遺產稅......這跟口頭信託並沒關係。

還是說當初口頭信託是有過戶給乙?目前是由乙名下過戶給丙?
是的
當初口頭信託是有過戶給乙
目前是由乙名下過戶給丙
at123123 wrote:
是的當初口頭信託是有...(恕刪)

那真是有點麻煩......

當初乙過戶給丙時應該是在亡故前兩年內辦理的,稅捐單位才會以亡故兩年內財產轉移來稽查,乙之繼承人又主張這是信託才又扯出甲應代甲父繳交贈與稅或遺產稅.......稅捐單位為何這麼容易認定這是「口頭信託」?因為贈與稅或遺產稅較高嘛......看來這筆錢省不掉了.......

若是乙早幾年將土地用買賣方式轉移給丙應該就可避掉很多稅,不過現在說這些都太晚了......就當作丙直接從祖父名下繼承土地,繳一些稅也是應該的吧....不過還要繳罰金實在有點...

不過換個角度想,丙應該慶幸祖父的土地終於回到自己名下......家族間因產權糾紛而反目成仇屢見不鮮,乙當初若不承認信託那拿他也沒辦法.........
感謝ysc_kyy大詳細的解釋
at123123 wrote:
感謝ysc_kyy大...(恕刪)

不客氣....這只是個人想法不見得正確,最好還是找專業代書看是否有解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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