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拿了一筆錢去臨櫃, 跟行員說我要提前還本金.
行員跟我說, 這筆錢要先扣掉利息.
假設還五萬, 要先扣掉約八千多的利息. 其他剩餘的四萬多, 才能直接扣還本金.

請問, 這樣是對的嗎?
因為就我的觀念, 還本金不就是直接扣除本金額度.
為什麼還要扣除利息額呢?
麻煩請有經驗的先進解釋一下, 感謝.
我的房貸銀行是 [中國信託], 房貸是 [20年期本利攤還指數型房貸].
== [2009/01/22 Update] ==

上圖是今日繳款的收據。
不太清楚的是:
1、利息金額 8,722- 是從何計算出來的?
2、依照收據的起息日、截息日來看,是否在每月「27」號,再去還款就不用計入利息?
煩請熟悉房貸的網友幫忙看一下吧!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