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大家都知道最近利率一直降, 最近有想把之前買的房子過戶給老婆(或共同持有),
然後轉貸優惠貸款, 聽說一定要用買賣方式不能用贈與, 所以想問看看可不可行?
順便麻煩大家推薦北縣(淡水)代書, 謝謝!
ysc_kyy wrote:
記得夫妻間不動產調整...(恕刪)
終於有人回覆了

我有找銀行確認過了, 一定要用買賣的方式,
才能符合97年3月22日(含)以後完成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的2000億優惠房貸資格

上面基本上沒什麼問題, 只是要多繳稅

但是我的案例比較特殊一點

因為我想用房屋持分的方式轉貸<~~是不是有點給它不懂?

且聽我細說如下,
目前本人房子有輔購貸款120w左右, 180w一般貸款<~~這部分利率有點高

所以異想天開的想用房屋持分的方式, 以妻的名義貸款優惠貸款,
用以償還我180w一般貸款的部分.

所以想借助版上各位高手中的高高手幫幫忙, 看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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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點搞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