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族舊透天2層樓(30年磚造屋),土地權狀25坪。
現一樓店面現租人約2萬8。一樓房價約1000萬左右吧(不是很確定)。
建商利用這次舊市區都市更新方案,想把我們這一棟及周圍整片土地改建成12層樓的住宅大樓。
最近要跟各住戶簽意向書。請問這樣我們分多少才合理?
聽我媽說談的條件是大概是分到2個6坪停車位,加一個16坪的挑高店面,加約21坪大的房子二三四樓。
請問各位大大,這樣子的條件好嗎? 如果選擇拿現金的話,多少才合理?? (建商好像是說以蓋好後的房價打九折,不是很確定)
WonderTiger wrote:
住三或是商三?還要看...(恕刪)
現在是住宅用地,建商改建將申請變更成商業用地。說到時店面價格會上漲!!
50%~60%是指分到的部分嗎? 好像建商是說一人一半,算出來就是我上面po的那樣!!
我聽朋友說拿現金比較好,因為現在建商給的比較少,到時候給你的會縮水,會比拿現金差,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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