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社區的新任主委 我門社區剛成立約3年的時間
剛接任主委的職務確有一件棘手的問題待解決
我門社區有一個大的露天中庭 中庭的底下就是地下停車場
每當下雨 地下停車場就會漏水 想當然應該是中庭有裂縫
所以水會滲透到地下室
如此嚴重的問題請建商來處理 卻遲遲不見建商出面
話說這個建商還蠻大蠻知名的 竟然也像小公司一樣耍無賴
合約上載明主體建物有15年的保固 到現在社區也才剛成立3年左右
卻無故拖延不願處理
不知道我們有無辦法強制請建商幫我們將這個重大問題解決
或是我應如何走法律途徑來對抗大鯨魚
謝謝各位的幫忙
這個就真的要知道的人幫我確認一下了!!
漏水這個事情應該是每一棟新大樓都會發生的問題
怎麼回應的人這麼少??
難道除了我們的建商蓋的防子會漏水之外
其他建商都這麼厲害??
有人可以幫我嗎??
因為,漏水的原因有很多,大多是因為防水沒做好,如果漏水處的上方是在種植園藝的地方,那問題會比較麻煩,因為必須把園藝整個挖開,重做防水處理,再把園藝重種,如此一來費用會貴很多.
結構的定義是:樑,柱,板,牆.......(詳細至營建署查詢),所以,如果是樓板的漏水應屬結構體保固15年的範圍之內.一般來說,正常的建設公司都會加以維修的?是否管委會與建商之間的溝通出了問題?
相關法規及資料來源之說明補充:
一、所謂建築物之「結構體」包括建築物之本體與本體之構造,兩者有不可分離之關係、本部(內政部營建署)73.3.16七十三台內營字第二一三七三二號釋函中之「主要結構體」含蓋建築法第八條所列舉之各項主要構造。
二、建築法第八條:本法所稱建築物之主要構造,為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之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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