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是89年6月長輩贈與取得的一開始計畫農舍蓋好要跟長輩同住但是事與願違長輩不在了..........小弟也因工作忙碌不常回去整理於是興起了賣掉的念頭透過仲介 買家找好了 價錢談定約都簽了 定金也收了隔天代書通知 農舍興建5年內不能過戶OOXX 怎麼不在簽約前說呢後續的問題是 這樣簽的約(內政部一般土地房屋買賣契約無附加條文)要怎麼收拾? 如果終止合約三方會有任何法律問題嗎?
watties wrote:農地是89年6月長輩...(恕刪) 可否把情形說明更清礎一些,才好給您建議。不知道您農地的面積,與目前現況?依您的內容看來,您目前如果已蓋好農舍,五年是不能過戶的。而且如果已興建好農舍,有增建(違建)的部份是要繳增值稅。增值稅通常由賣方付。仲介人員要負責,代書也要負責,仲介跟代書太混。
willyiswilly wrote:.....有增建(違建)的部份是要繳增值稅.....(恕刪) 應該不是繳增值稅,而是必須恢復原狀才能過戶,以前規定是如此現在不知是否有改變.........台灣農舍政策非常矛盾也造成很多社會問題,農舍幾乎成為「特種住宅」,要轉手變現比較不容易......
先不管,是不是農舍,移轉年限、增值稅的問題。何不反向思考一下!!!物權、所有權與債權的關係。有法可以安全處理,但是必須小心、謹慎。花點錢,去找有法律背景或是有處理法律相關問題的代書。不然代書,永遠只能幫妳跑腿,並無法幫妳解決問題。那個代書,改打屁股,那個仲介,該張大眼睛。
willyiswilly wrote:我遇到的案例都是這樣...(恕刪) 應該是繳「代金」就可以「就地合法」吧,要不然管增值稅的是稅捐單位,根本管不到違建啊,而管違建的是地方建管單位,他們才有權利審核否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