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屋頂燈把我家陽台欄杆打壞,是誰該付修理費

我去年在林口買了一間房子
交屋一年半了
我是住頂樓
在上一次的颱風來時
將公設的屋頂燈吹落
打到我家陽台的鋁欄杆
凹了一個可積水的洞

我有打電話報修
今天建設公司主任和我說
那個是天災所以要我付費

我說你們自己燈沒鎖好打下來關我什麼事啊

我是要問各位這真的是我要付費嗎?

2008-10-17 17:20 發佈
大風車都吹的斷了

如何證明是管理中心的人沒有把燈鎖好???
社區嗎? 如果有管委會, 就跟管委會要求修繕.

今天如果反過來, 是你家的東西被吹落, 砸壞鄰居的財物, 只要能證明是你家的東西, 鄰居就能跟你索賠, 哪管你有沒有鎖好!
應該是由大樓出錢,颱風來之前都會發佈颱風警報,而管委會未盡到防範的責任(加固定,拆下之類的),造成東西被風吹落損壞他人的財產,就要賠~就連招牌飛下來打到人也是一樣的道理,都是因為你沒有依照颱風警報去進行防颱準備造成的,所以誰家的東西k到別人就是誰要賠啦~只是法條要請熟的人去翻一下~我之前看過忘了在那裡了~
去年也有一次掉下來
線牽著沒斷掉
在我家窗戶外晃來晃去

我請保全把燈取下

今年就比較誇張了
斷掉打到我家欄杆再掉到一樓去
是社區

這次掉下來打到我們迴車道上面的隔熱板破了一個洞
我剛問保全那是誰付的
他說是管委會
那是意外

那建設公司的人說是天災
剛才社區主任和我說
他有和管理委員說了

他回答:
如果是管委會要付,到時候會補給妳,如果管委會討論結果,不屬於管委會責任範圍內,可能就是您自付。竹x那邊是不會付這個錢,因為他們沒有責任!

一條鋁要800元吔
好貴哦

去跟管理委員會抗議
從今以後不准在那邊放燈

因為不只一次發生掉落
改天打到人或漏電電死人
該不會又要說天然災害不關他們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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