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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房屋–最值得您信任的房仲~屁!

這是一篇報怨文,事件已投訴信義房屋總公司,一口氣實在咽不下,所以在這分享本人委託信義房屋賣屋的經驗,由於不是在寫故事,所以陳述盡量精簡。

家母從事房地產事業有很長的一段時間,過去一直都是家母在處理馬克房子的相關細節,本人雖然不是一分鐘上下幾仟萬的股市大戶(或是做那麼大生意的人士),但也希望把所有事情都單純化,也由於信義房屋的品牌形象,所以只委託信義房屋銷售,7月中旬,與信義房屋簽定專任合約,與信義房屋業務講明,馬克不愛那種喊來喊去的菜市場喊價方式,經業務建議,開價720萬,底價定為680萬,也就是低於680萬就不要來找我談,2週後,有買主要出價,業務來電要約碰面議價,由於事前已講明底價為680萬,直覺的認為買方應該是出價高於(或接近)底價,不疑有它便前往赴約,8點到場後,業務告知對方出價600萬,問我是否能接受,廢話!!當然不接受,不然委託合約簽好玩的嗎?其間一來一往的耗到11點多,女王當時懷孕近4個月,但業務及其店長始終不放人,好不容易有結論是買方最多只願意出到630萬,馬克告知這是不可能的事後就離開。

第二天,女王由於前一天的太勞累,身體不適前往醫院掛號,打了一針安胎針後,醫生吩咐要多休息就回家了,當天中午開始,信義房屋業務又開始展開攻擊,希望說服女王進而說服馬克,而業務對於本區房市的判斷,馬克對底價部份其實有些動搖,但由於當天是週日,一些應該聯繫的事都必須等隔天上班才可確定(例如銀行),晚上,業務來電說要約隔日簽約,直到這時候,馬克覺得應該與家母討論一下,和家母報告完畢後,家母認為信義房屋太over,為何議價不收斡旋金?為何已簽定底價680萬還接受出價600~630萬?為何一直疲勞轟炸一個懷孕4個月的孕婦?所以請叔叔與馬克前往信義房屋溝通,該店長也非常阿沙力,說買方出價表示不可能再高,這間房子也不可能賣超過680萬,才差50萬而已,難道我們連差50萬都不能接受嗎?如果我們不願意,那專任合約可以到今天為止,當然好,只有你們會賣房子?這裡有一整排房仲公司可以委託,房屋又不是鬼屋,整體條件至少是中上,你們不賣就拉倒,難不成要我求你們?等於是被信義房屋解除合約。

信義房屋–最值得您信任的房仲~屁!

信義房屋–最值得您信任的房仲~屁!
原來不法仲介花招就是信義房屋的教戰守則啊?

一週後,東森房屋帶看的買方看中意,買方並也有找到信義房屋要買這間房屋,而信義房屋卻告訴買方這間房子產權有問題,你媽媽個大西瓜,買賣不成仁義在這句話不懂嗎?經過東森房屋的努力,也由於買方的明理(本來就沒問題!),最後以710萬成交,來回差了80萬,可以買一台國產2500cc的轎車了。

幾天後,信義房屋的客戶滿意調查表寄來,其中一個問題極度諷刺『業務人員是否有把房屋當成他們自己的在賣?』太好笑了,才差50萬而已...

現在終於了解,品牌與實際的作為是二碼子事,房屋買賣重要的是人,與公司規模完全無關,上市公司又如何?一樣有老鼠屎,尤其是這個只差50萬的店長,實在應該降職降薪再加上加強訓練,不應該再擔任主管職。
2008-09-28 2:5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信義房屋 房仲
>>>>信義房屋卻告訴買方這間房子產權有問題...

這個跟社會新聞有關感情"愛不到就毀滅她"有點類似.

1.這個有沒有構成法律責任..比如誹謗....
2.這個跟房仲個人素質好壞參差有關....

任何行業都有一些害群之馬.別說仲介業都沒有.樓主這篇自身經驗.
百分百會引來相關業者捍衛部隊說些似是而非,不針對問題的論調,而且還會長篇大論,只會讓人更加搖頭....
Serine7029

會有疏失啦!但是都有處理!在仲介業者算素質教育不錯了,但是很中介費抽很兇

2022-08-10 14:26
不太認同開板的,不曉得您要告信義房屋啥,姑且不論此事是否單方面陳述,您第一時間所發生的仲介不讓你走就已經匪夷所思??以我看來他一定是軟性不讓您走,而您也一定是假意要走,真的有要走的決心而他又真的不讓您走您大可第一時間報警告對方妨礙自由,我相信對方也可以馬上知道您要走的決心,我也不相信到這個階段還有仲介敢留你。

仲介買賣房子本來就有其手段而基本上買賣不成就破壞是只要不會對自身有所危害的情況下這是所有仲介都會做的事情,您所耳聞之仲介破壞也皆傳聞,當然您有提告的權利,我如果要你更氣就會要你提告不過以此案例我相信信義因該會先柔性請你徹告您如堅持提告以信義對信譽看重的程度很大的可能會對也會對您提出汙告,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告信義別想了,對方法務用免錢的,您還要請律師花錢找氣受划不划的來您自己想想八,不過幾乎百分百達不到你想做的目的,所以在這裡找找買屋小白兔一起取暖依下就算了,在我看來您這篇只是因為您不了解仲介文化...基本上您只要本身夠堅決,仲介會看人,仲介會曉得,幹仲介心理學很重要,尤其全台灣最強的信義房屋更是如此,只要您要做的事情夠堅決沒有任何仲介有辦法強力改變您的意思,大家也別把信義房屋跟廣告那種溫柔形象掛在一起,每家仲介都像廣告中這麼白痴,我是不會丟房子給他賣的,基本上大多數的人也因該知道幾乎所有的廣告虎爛的程度居多,像您一樣深信廣告的屈指可數,早點醒醒八。


以我從事房地產多年.....看了您的案例,更深深了解信義房屋賣房子的決心,這幾年信義房屋幫我賺了數X萬更是由衷的感謝,其實我認為投資人甚至自用的人不用太排斥仲介,仲介是個工具,用對地方您會賺大錢,凡事都把對方想法想的相當負面,您的人生也HAPPY不起來,仲介是所有業務類型中買賣單項產品金額最大者,手段理因最高段,沒有些手段只會用誠意傻傻帶看就可以年薪幾百萬誰要去上班。

自己的結論~手段夠強的仲介才能在房仲業成功,看了您的案例更深深加深了我給信義賣房子的決心,也恭喜你房子賣了但既然都賣了別想太多了,告的成的話你也不會丟文章到這裡了,這只是無意義的報怨文,會給信義賣的還是會,不會的還是不會,不過我買賣多年了始終相信一個經驗,賣房子要給有經驗的仲介賣,買房子要找菜鳥買,把房子丟給蔡鳥賣通常不會有屋主所提的事情,但房子賣出去的時間通常很難看,此案例只能說屋主運氣好剛好解約後賣出。

PS:看你這麼氣,提供給你依個簡單小出氣的方法八,您所提到的客戶滿意調查表別傻傻的丟掉,全部勾相當不滿意再寄回去對他的年終獎金會有影響喔,信義的客戶滿意調查表是只有房屋委託人以及有成交的買賣雙方才會寄送,記得善用,另外別誤解我這篇,我是個相當實物主義者不講感情,我不認識你我寫這篇對你無壞意,另外有人回文提到兩點

1.這個有沒有構成法律責任..比如誹謗.... ~~ 有可能構成,但舉證不成也請別白忙了,打官司非您所看這麼簡單
2.這個跟房仲個人素質好壞參差有關.... ~~素質好壞依體兩面,有人覺得仲介要像小白兔般,但對我而言太乖太笨太老實的仲介是屬於素質不良的,所以這看人想摟,以開板大來看,我喜歡的仲介因該都是素質超級不良的,基本上成交額沒排進單區域信義房屋前20名的我不會給他賣房子。
仲介最喜歡把買方 跟 賣主 騙到店裡

然後 兩面手法 惡搞到晚上十一二點

令人厭惡

人家當初簽斡旋 簽邀約

結果 仲介連跟賣主說買方的出價都沒有 就直接把兩方人找來店裡

靠 那要妳仲介幹什麼?

我們私下交易就好啦

敬告所有仲介 給妳佣金 就是要妳出面去談

不要再用這種奧步了

\( ̄︶ ̄)>...

leontief wrote:
仲介最喜歡把買方 跟...(恕刪)

沒錯.....小弟碰到的是永慶房屋....
也是來這套.....1000多萬的東西,價差明明就是一百多萬....
也要來家裡 魯了兩三個小時......

給了斡旋,不是叫你來斡旋我的......
給了斡旋後,每天都來魯說 可不可以再加個 一點點

""8點到場後,業務告知對方出價600萬,問我是否能接受,廢話!!當然不接受,不然委託合約簽好玩的嗎?其間一來一往的耗到11點多,女王當時懷孕近4個月,但業務及其店長始終不放人,好不容易有結論是買方最多只願意出到630萬,馬克告知這是不可能的事後就離開""
看完這敘述,我只能說,很矛盾,雖到場才知道出價低於底價,買方也來了不好意思馬上離開,但客套一下後再表明立場即可告知有事自行離開,既然知道懷孕近4個月不宜過勞就應控制時間即早離開,房仲不會強行留置吧,又不是討債公司不用怕的,
另外"為何議價不收斡旋金" ,我也是上網查知道這是過去房仲陋習要收錢斡旋,內政部早就以"要約書(制式)" 取代 斡旋金,但還是保留雙軌制,但 斡旋金沒什麼制式的約比較沒保障易生糾紛。所以談到11點多也是想能順利賣出,不過房仲無告知出價是非常不對的,該譴責一下。可惡; 還是期望你夫人母子均安。

xiong wrote:
不太認同開板的,不曉...(恕刪)

我那裡提到要告他?仲介的確是軟性的勸留,但我也並沒有假性的要走,留下來的唯一原因是希望對於仲介努力買方加價有幫助,也就是配合仲介的演出。

xiong wrote:
仲介買賣房子本來就有其手段而基本上買賣不成就破壞...(恕刪)

這些馬克也略有所聞,所以希望單純化,只找一間值得信賴的仲介公司,買賣不成的問題是信義房屋自己搞出來的,反過來還要再搞我一下才爽啊?

xiong wrote:
以我從事房地產多年...(恕刪)

依您內文中的敘述來看,應該是位房市的投資客,買賣房屋的出發點自然是以獲得最大利潤為考量,角度與立場本來就與馬克不同,今天我是自己住的房屋要賣,說白點,就算沒賣掉,自己還是可以住在裡面,沒有什麼迫切要賣的理由,你(信義房屋)確把我搞的好像非賣不可、現在不賣會後悔,是啊,我的確很後悔找到你們。


scsb240 wrote:
既然知道懷孕近4個月不宜過勞就應控制時間即早離開...(恕刪)

說的對,這部份我的確沒控制好,原因不外乎是希望房屋順利賣出。
我覺得您不爽的重點應該是信義只能幫您賣630而東森卻能幫您賣710,所以你覺得他們的能力有問題,讓您少賺(或少賠)80萬,可是買賣這種東西就跟股票一樣,是透過搓合的方式來達成成交的目的誰知道今天搓合的這一組是不是最高或最低價?只是您的案件是後面一個比前面賣的高。若是後面一個賣得以前面低時,你是不是要抱怨後面這一家呢?相對的!若是今天是買家看到這篇文,他是不是又要抱怨東森讓他買貴了,還是懷疑東森賺他差價?
Amos Hsu wrote:
我覺得您不爽的重點應...(恕刪)

不只這一點耶~另外,我並非一定要賣耶,價格不到我可以放著自己住,買方覺得貴可以去找其他更便宜的啊~
俗話說貨比三家不吃虧,
版大的經驗也告訴我們,並不是大品牌就是好的保證,
還是要自己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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