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買房討論到,若是房子興建中第一期起造人為父母 且已付工程款項(500萬第二期更改起造人為子女 仍是由父母支付款項(200萬第三期由子女支付款項,但父母會各自轉(244萬1 那麼三次都要去申報贈與稅嗎?2已知第一期需要申報且繳納贈與稅那如果後續又更改起造人為父母,已繳的贈與稅何去何從??
bts0613 wrote:2已知第一期需要申報且繳納贈與稅那如果後續又更改起造人為父母,已繳的贈與稅何去何從?? 這是在自找麻煩,找死!bts0613 wrote:第一期起造人為父母 且已付工程款項(500萬第二期更改起造人為子女 仍是由父母支付款項(200萬第三期由子女支付款項,但父母會各自轉(244萬1 那麼三次都要去申報贈與稅嗎? 起造人不要亂變更,先用父母的名義做三次的付款,蓋完再說取得使用執照後,用二等親買賣來處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