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空氣、水、土地是人類生存必要條件缺一不可,真心覺得土地的所有權應該屬於國家,再由國家統一免費分配土地使用權給人民,落實居住正義。
Explorer 9.23 wrote:
陽光、空氣、水、土地是人類生存必要條件缺一不可,真心覺得土地的所有權應該屬於國家,再由國家統一免費分配土地使用權給人民,落實居住正義。
這裡 吃、喝、拉、撒、睡 一律免費,趕快來報名。





A辣愛怕跑 wrote:
土地 非賣品 也沒有說錯
1945-1950年
支那人 獲取台灣的土地
確實不用買的
是 直接 用 搶的
所以你的家族沒分到土地嗎?那你應該要去怪你祖上才對。

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於1951年至1976年間分九期實施公地放領,幹嘛不去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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