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贈與稅!父母給子女財物超過244萬也免稅「條件、時機點」曝

免贈與稅!父母給子女財物超過244萬也免稅 「條件、時機點」曝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適逢農曆過年前結婚旺季,近來常接獲民眾詢問,贈與子女婚嫁財物有無贈與稅的問題。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的時候,各自贈與子女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財物,可適用不計入贈與總額的規定,免課徵贈與稅。也就是說父母每年除各自贈與免稅額244萬元外,還可以在子女結婚時再各自贈與財物100萬元。
國稅局舉例,甲君的兒子在115年1月辦理結婚登記,甲君夫妻在115年2月各自贈與現金344萬元給兒子,.............. 免贈與稅!父母給子女財物超過244萬也免稅 「條件、時機點」曝
2026-02-02 15:10 發佈
Vicky tai wrote:
,甲君的兒子在115年1月辦理結婚登記,甲君夫妻在115年2月各自贈與現金344萬元給兒子,.............. 免贈與稅!父母給子女財物超過244萬也免稅 「條件、時機點」曝

所以同一對夫妻一年結婚十二次,離婚十二次,可以贈與一千兩百萬嗎?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所以同一對夫妻一年結婚十二次,離婚十二次,可以贈與一千兩百萬嗎?


不確定能不能贈與12次1200萬,但是臉皮夠厚的話,可以發喜帖12次打秋風。
Vicky tai wrote: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適逢農曆過年前結婚旺季,近來常接獲民眾詢問,贈與子女婚嫁財物有無贈與稅的問題。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的時候,各自贈與子女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財物,可適用不計入贈與總額的規定,免課徵贈與稅。也就是說父母每年除各自贈與免稅額244萬元外,還可以在子女結婚時再各自贈與財物100萬元。

公務員權限越來越大了,隨便他們解釋

匯給美國小孩的學費、生活費,也被國稅局關切過贈與
STE25 wrote:

公務員權限越來越大了,隨便他們解釋

匯給美國小孩的學費、生活費,也被國稅局關切過贈與

 ...(恕刪)


匯多少被關切啊?

因為台灣的贈與稅是跟贈與人(給錢的人)收的

所以很煩⋯

一不小心就會被剝皮⋯

我覺得要逃避稅方法太多了

除非是像買房子這種確定會被查金流的

不然很少人會一直保存匯款收據

我通常是匯50萬左右到美國券商的custodial account

從小就準備未來的學費

避掉了IRS的Form 709 也遠低於贈與稅門檻

不太會被找麻煩⋯
Vicky tai wrote:
免贈與稅!父母給子女...(恕刪)

簡單一句話就是婚嫁年,父母可以各自贈與子女344萬免稅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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